工商社論》笑看十餘年來朝野經濟政策之爭
工商社論
最近行政院擬發「振興五倍券」,也就是循去年三倍券模式,讓民衆花1000元買5000元的振興券,然後在市場上消費,以帶動商業景氣。對此在野的國民黨認爲還是直接發現金比較好,如此非但能節省行政費及印刷費,還可以把省下來的錢再分配出去,讓每位民衆多拿近600元。
事實上,這個爭議在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時也曾發生,當時執政的國民黨爲振興消費,草擬了「振興經濟消費券發行條例」,規劃發給每個人3600元的消費券,對此民進黨反對,他們主張發現金以節省行政成本,如此一來,把省下來的行政成本回饋民衆,每人可多得200元。
這真是非常可笑,兩黨主客易位,竟如此相似,民進黨於2008年調侃消費券是「即興式的方案」、「煙火式的政策」,批評發消費券的邏輯不通,高度懷疑消費券的政策效益,而國民黨力主發消費券可以刺激消費,擴大乘數效果。如今,民進黨執政了,想發三倍券、五倍券來提振消費,國民黨卻跑出來反對,說發現金比較好。對照十多年來兩黨的主張,毫無標準,讓人愈看愈糊塗,兩黨對經濟政策到底有沒有中心思想,實令人懷疑。
若民進黨果真有中心思想,認爲2008年的思維是對的,那麼就應該堅持這個想法,如今自應以發現金替代五倍券,若國民黨2008年的邏輯是通的,人家今天民進黨說要發券了,自不應該加以反對,反而該加以支持纔對。遺憾的是,朝野的政策思維是如此之混亂,這樣的執政黨、在野黨,只會在形式上砲火相對,卻不會在思維上據理力爭,治國者沒有清楚的思維,臺灣怎麼會進步呢?
政策應以「實」爲重,而今天朝野爭的都是「名」,人家稱爲消費券,我就是要換個名字,先以酷碰券名之,又以振興券稱之,最後定名爲三倍券,今日更成了五倍券,在名稱上爭高低,有何意義?一點意義都沒有,要爭的應該是這個券的執行,如何設計才能發揮最大的刺激消費效果,舍此不爲,只會在名稱上大作文章,實在沒有意義。
二十多年來的臺灣社會重名而不重實,這個問題愈來愈嚴重,政治就別提了,在經濟方面也是如此,除了消費券、三倍券、現金之爭,每回振興方案提出時,也是在名稱上費盡心思,總要與前一個執政黨互別苗頭,例如2003年民進黨執政,所提振興經濟方案,名之爲「擴大公共建設振興經濟特別條例」,迨2008年國民黨執政時,爲因應全球金融海嘯也提了一個振興方案,名之爲「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明明都是舉債進行建設的凱因斯政策,但名稱總要改一改,或者用語顛倒一下,這到底有什麼意義?2016年民進黨再度執政,於次年又提擴大內需方案,但這回又改名爲「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
事實上,擴大內需方案重要的是每項建設的內涵,而非訂什麼名稱,否則蓋了一堆蚊子館、蚊子馬路,蚊子停車場,每逢颱風一來就淹水,每逢旱季一來就缺水,這些建設哪稱得上前瞻?而對日後的經濟何來幫助?二十年來我們時而有五年5000億、四年5000億、八年800億、五年500億各類建設的特別預算,如何讓這些經費的投入爲臺灣帶來更好的投資環境、生活環境,遠比在名稱上作文章要重要千倍、萬倍。
從這次五倍券朝野各執一詞,老戲重演,朝野重名不重實的思維於此可知,我們希望執政黨也好,在野黨也罷,都應該去反思自己這個政黨的核心主張是什麼?自己這個黨的經濟戰略是什麼?經濟政策的中心思想是什麼?而不是淪爲在野黨就只會上窮碧落下黃泉的反對,一旦成爲執政黨又只會無所不用其極的謀一黨之利,圖一黨之私,這樣的政黨不論是在野或執政,對於臺灣社會都是有害的,若長期在這樣的循環裡,臺灣社會只會更加紛亂。
北宋時期,經濟繁榮,人才濟濟,范仲淹、司馬光、王安石、歐陽修、蘇東坡、黃庭堅皆是我們熟悉的治國能臣,然而即使能臣在朝,一旦落入爲反對而反對的黨爭,其結果自然要失控,熙寧、元佑年間,變法派執政,保守派便被放逐,保守派上臺,變法派即遭斥退,最後更大興文字獄,一代文宗蘇東坡因烏臺詩案而被拘,最後更被放逐到海南島,朝野如此對抗,耗盡國力,撕裂社會,不久北宋遂亡于靖康之難。
臺灣今天雖是民主政治,然而二十多年來所見者盡是意識型態之爭,消費券如此、五倍券如此、振興政策如此、兩岸政策也是如此,爲反對而反對者多矣,如此耗盡國力、撕裂社會,讓全民消融於這些無謂的爭議,尤有甚者,近年所見,在網軍搧風點火下,情緒的沸騰屢屢淹沒了理性的思考,此一發展實非國家之福,北宋黨爭之誤國,宜引以爲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