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制度不斷創新,公司文化如何塑造?

2024年7月18日,陝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公告,裁定受理東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7月29日,法院指定了管理人。根據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管理人正在公開選聘審計機構、評估機構,組織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就是說,東嶺集團已經進入破產程序,成爲重整中的債務人。

2017年12月29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一份民事裁定書顯示,法院批准了無錫耀輝房地產開發公司的重整計劃。根據該重整計劃,東嶺集團作爲投資人,以受讓耀輝房地產公司的股權爲對價,對耀輝房地產實施破產收購。

曾經出手救助其他困境公司的東嶺集團,如今正在同樣的法律程序裡等待他人救助。

這種故事放在自媒體的直播間裡,很可能被描述成令人唏噓的江湖敘事。從專業的角度看,公司陷入困境是市場經濟的常態,救助陷入困境的公司更是市場經濟制度的一部分。

不過,東嶺集團破產案折射出我國公司文化中的一些問題,值得關注和思考。

民營企業創二代接班現象VS公司治理

東嶺集團曾以上千億元的營業收入,連續兩年位居陝西省民營企業50強名單第一名。2021年總收入1327.66億元,位列2022中國企業500強第192位。東嶺集團創始人李黑記,曾在2009年、2011年兩度問鼎陝西首富,2011年在胡潤百富榜上的財富爲45億。

像國內許多民營企業一樣,2019年,東嶺集團完成創一代與創二代的交接。集團接班人李磊有着民營企業創二代典型的烙印:國外留學,回國到家族企業歷練,然後接班。

李磊於2013年從英國萊斯特大學碩士畢業後,進入東嶺集團,2015年走上管理崗位,成爲東嶺集團投資公司總經理。2019年履任東嶺集團副總裁,2021年1月成爲東嶺集團總裁,開始全面主持這家千億級企業的生產經營工作。

擔任東嶺集團副總裁後,李磊聘請全球知名諮詢公司麥肯錫,對企業的組織架構從上而下進行全面變革。

不過,交接後公司盈利情況並不樂觀。2019—2021年,東嶺集團淨利潤連續三年下滑,並於2021年創下3.89億元的階段性新低。

此次東嶺集團陷入破產重整,除宏觀經濟因素和行業因素外,是否有企業經營管理因素,我們不得而知,也非本文關注重點。本文關注的是我國民營企業普遍盛行的接班文化與現代公司治理文化之間的分野。

民營企業創始人家族不僅要經濟上的控制權,還要掌控公司的經營管理。似乎只有這樣,所有權纔算圓滿。所以,民營企業接班人繼承的是公司的控制權,而且追求的是全面控制。

反觀歐美大公司,其創始人不追求家族內部人掌控公司的經營管理,而是從市場上培養或選拔職業經理人,家族接班人只是通過股權或合同,享受收益權。

從理論上分析,兩種接班模式實際上是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選拔的兩種機制:一個是指定的家族接班人,一個是從市場上選拔。

通過市場選拔,加上先進的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制,確保公司的發展與市場及產業的發展同步,確保公司始終保持活力。這方面的案例很多,比如,喬布斯後的蘋果、比爾蓋茨後的微軟,等等。

從實證的角度考察,我國民營企業創二代接班後企業盈利普遍下滑。

東吳證券研究報告顯示,A股上市民營企業中新生代接班後盈利普遍走弱,六成以上的公司在接班後利潤增速出現下滑。清華大學五道口國家金融研究院全球家族企業研究中心發佈報告顯示,中國4700多萬家民營企業中,可能有超過60%近2800萬家在傳承過程中逐漸消失。

儘管接班後公司成功的概率很低,爲了追求傳統意義上的完全的控制權,我國民營企業仍然排斥從市場上通過競爭選擇職業經理人。

根據現代公司治理理念,如果家族成員不具備和市場上職業經理人相同水平的競爭力,更好的制度安排是把經營管理權委託出去,家族接班人個人或者通過信託等其他法律工具保有公司的剩餘控制權和收益權。

這種制度安排背後不僅僅是法律規則,更是公司文化。即,認同公司是一種創造財富的制度工具。公司的發展不僅爲股東、債權人、員工等創造財富,也是爲社會創造財富。

因爲公司是一種創造財富的制度工具,對公司行使所有權和控制權的理念及模式顯然不同於傳統的財產。對公司行使所有權和控制權以最大化公司價值爲目的,可以通過多種制度安排實現目的,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物理把控(physical control)。

以巴菲特的投資模式爲例。巴菲特旗下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實際上是一個投資公司。巴菲特投資的主要模式之一是併購。但是,不同於教科書上的併購,巴菲特往往是看準了一家公司實施併購後,不急於把目標公司的創業者或管理層炒掉,以新主人的姿態享受控制權,而是和他們交朋友。通過提升目標公司創業者或管理層的經營管理能力,提升目標公司的價值,實現雙贏。

巴菲特與目標公司管理層交朋友的典型案例是收購華盛頓郵報。1974年,巴菲特通過伯克希爾哈撒韋收購了華盛頓郵報13%的股份。通過投資,巴菲特與華盛頓郵報總裁凱瑟琳·格林厄姆(Katharine Graham)不僅成爲摯友,而且成爲後者的商業導師(business mentor),幫助後者合理配置資產和資本,精確選擇併購、回購等策略,提升公司的價值。

在巴菲特的幫助下,凱瑟琳掌舵下的華盛頓郵報給股東的複合年回報率達到22.3%,遠遠跑贏同時期的標普指數。

公司法律制度VS公司拯救文化

公司拯救是公司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也是公司文化的一部分。公司可能業績上升,也可能面臨財務或營業困境。在好的公司文化和公司法律制度下,面臨困境的公司的管理層會主動尋求與債權人、投資人等進行談判,重組公司的財務和營業,擺脫困境,恢復健康。

儘管有公司法、破產法等比較完備的法律體系,我國仍然欠缺公司拯救文化。突出表現在困境公司怠於在困境早期尋求與債權人、投資人談判,以最小的成本擺脫困境,以至於我國當前進入破產程序的公司大多是資產、營業嚴重惡化,甚至無產可破的公司。

還是以東嶺集團爲例。東嶺集團於2024年7月末被債權人申請破產重整。但是,其債務危機在年初就已經浮出水面。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2024年1月,中信銀行西安分行因東嶺集團債務違約要求凍結東嶺集團、東嶺物資(東嶺集團子公司)等名下銀行存款2.2億元或查封、扣押等值的其他財產。

今年年初至今,因爲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信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蘭州銀行等分別將東嶺集團及其下屬相關公司告上法庭。

實際上,在公司拯救文化(包括法律制度)發達的市場經濟體,像東嶺集團這種情況下,債務人早就應該和銀行等大債權人展開庭外重組談判了。

如果庭外重組談判不成功,或者不能達成完整的庭外重組協議。則以庭外重組談判的結果爲基礎,進入破產重整。這種情況叫預重整。

不論是庭外重組,還是預重整,都有助於節約困境公司拯救成本,提升拯救成功的概率。不過,這些早期拯救的制度在我國都沒有得到很好的適用。

公司的本質是什麼?創設公司的目的是什麼?

我國資本市場近來出現的上市公司大規模退市現象更值得我們反思公司文化。退市是資本市場上的一種制度。公司不符合上市條件即退市。所以,退市本身無可厚非。

但是,很多退市公司卻經歷了這樣一個過程,即公司創始人(往往是一個家族)經過不斷套現,不僅賺回初始投資,而且獲得成倍的收益。公司創始人帶着成倍的收益離開其創設的公司,全身而退,把公司“交給”後來的投資者,尤其是二級市場上的股民。公司業績下滑,股價暴跌,最終退市。後來的投資者得到的是一個毫無價值或價值嚴重縮水的公司。

我國資本市場上頻繁上演的這種創始人利用公司撈錢,然後,把公司甩給公衆投資者的現象已經超出法律制度本身。其背後同樣是深刻的公司文化問題:公司的創立者如何對待公司,如何對待公司法律制度?是把公司作爲配置生產資源,創造財富,利己利人的工具,還是把公司作爲最大化個人利益,攫取財富的工具?

正值我國新修訂的公司法正式實施,破產法等法律的修訂已經進入議程之際,關注公司治理實踐中的案例,反思公司文化很有必要。

法律制度創新很容易,因爲它是可以通過立法者修改的紙面上的制度,俗稱紙面法(paper law)。從紙面法到行動中的法,到企業家精神的塑造,到公司文化的塑造,不僅需要時間的沉澱和市場經濟的洗禮,也需要理念傳播。現在看來,公司文化的理念傳播在我國仍然任重道遠。

(作者王佐發爲西南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