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過關讓核四商轉有望? 政院:公投不具強制力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合一選舉過後,10案公投項目有7案通過,其中通過的一案,便是爭議已久的「以核養綠」,如今此案通過,政府是否將重啓核四運轉受到外界關注。對此政院指出,政府對於2025非核家園目標沒有改變,且公投對於核電廠的延役(一、二、三廠)或商轉(核四)不具強制力,因此將可能不會讓核四進入運轉。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指出,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後,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就會在公告第3日起失效;話雖如此,政府依然不會重新啓動核四運轉,且核一、核二核三也將不會延役。

根據規定,單一核電廠運轉最長時效爲40年,若須延役就必須在覈電廠除役的前5至15年提出申請書、並報請原能會審覈;然而核一、核二申請的時間已經過了,核三若要延役,則必須在2019年7月前提出,但一般延役申請作業時間需要4到5年,因此時間上也來不及。

而一直備受爭議的核四是否商轉有望?Kolas Yotaka指出,根據臺電評估,重啓核四運轉需要6~7年準備,將耗資新臺幣688億元公帑。再加上6年後,也就是2025年,政府已經達到非核家園目標,屆時也不需要核電了,因此沒有重啓核四的必要性。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圖/記者賴於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