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停職領半薪 研議修法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劉姓女科員涉嫌販毒,停職期間仍可領半薪引發爭議。銓敘部長周志宏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答詢時表示,是否給薪,要看服務機關選擇的處理方式。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質疑,這給行政首長太大權力,提案請考試院研議修法,獲委員會通過;周志宏允諾研議。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劉姓女科員與周姓男友涉嫌販售大麻,甚至交易地點還選在市府大樓內,讓市長蔣萬安震怒,要求社會局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日前已召開過一次考績委員會,不過懲處結果尚未出爐。
北市府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的確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得」發給半薪,不過目前還沒發薪,十五日再開考績會,屆時一併評估決定。
林思銘質疑,公務員涉及販毒還可以領半薪,人民觀感差、法律情感也不能接受,法制上有無檢討修正的必要性?
周志宏表示,要看服務機關選擇的處理方式,針對委員提案,會再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