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運具折價券助就業 議員質疑
北市上半年青年失業率六都最高,北市就業服務處編列600萬元公務預算,明年祭出「共享運具折價券」1200元,給15歲以上、未滿30歲的初次尋職或失業青年,到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接受服務,但議員批,青年就業最大困難不在交通,且補助政策竟重複編列。就服處說,兩者補助對象不同,即使重複請領,僅會以金額較高者補助。
議員林延鳳指出,共享運具折價券不只在就服處公務預算編列600萬元,也在勞權權益基金編列同性質的「求職交通補助」60萬元,直言編列同一類型補助經費,違反主計處規定,且就服處8月稱共享運具補助是勞權基金範疇,公務預算根本不應編列,預算紀律不清。
林延鳳指出,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服務過往參與人數偏低,如今還要提供參加徵才活動者可領折價券,該政策預期效益恐不明,無助於解決青年失業,且運輸政策是交通局業務,與勞動局、就服處有何關連?
勞動局解釋,共享運具折價券是提供給29歲以下青年,接受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服務的延伸性服務,盼鼓勵青年即時尋職就業,未來移交青年局業務,因此所需經費600萬元編列在公務預算,預計明年3月上路,5000人受惠。
勞動局說,求職交通補助是參考新北市作法,針對就業服務法明列的中高齡、中低收入戶等10類弱勢就業者,接受就服處就業推介者,可獲往返面試地點的交通補助,每人每次200元、1年最多3次,經費60萬元也參考新北市編列在勞動權益基金,預計明年初上路,將有3000人次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