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減碳 事業自願減量可扣抵碳費
張子敬1日赴立法院報告環保署業務。依規定,2022年應盤查登錄11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源有289家企業,溫室氣體直接排放量約234百萬公噸當量,約佔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量82%。明年起,第二批預計增加239家事業,電力間接排放量增加14百萬公噸當量,可提升用電排放量掌握度。
立委關注碳費應如何收取。張子敬表示,歐盟計劃2026年開始徵收碳邊境關稅,臺灣必須要先有自己的系統,纔可以與歐盟溝通。國內碳費擬朝向設計差別費率,可能參考所得稅累進費率,依照排放量與自主減量計劃,訂出不同級距。至於徵收方式,將依「先大後小」,及「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等方向分階段徵收。
張子敬還說,正研擬「自主減量計劃」,但須先建立「費率抵換機制」,溝通後才能成立「費率審議會」進行審議。事業若提出自主減量計劃達指定目標者將核予優惠費率;若未達減量目標者,則必須追繳碳費。而若透過投資、執行自願減量專案或交易等方式取得減量額度者,也可以扣抵碳費,以促使碳費徵收對象,協助其他尚未被徵收碳費事業進行減量,透過以大帶小方式形成自願減量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