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造市者制度」篩選標準出爐!約80檔符合、涵蓋多數產業類別
金管會日前宣佈,爲了活絡優質低流動性股票之交易量能,督導證交所實施臺股集中市場股票造市者制度,證交所今日表示,目前已數度徵詢現行擔任權證或ETF流動量提供者之證券商之意見,召開多次規劃會議,預計明年6月底前實施。
證交所副總經理羅贊興表示,國際市場爲了增加股市成交量及流動性,多有采行股票造市制度,這次針對優質低流動性股票所規劃,主要借鏡新加坡及韓國市場造市制度,並由臺灣證券交易所每年按成交量指標以及營運面指標,包括,日均成交股市後30%或週轉率<市場平均週轉率、年度財報EPS>2元、有配息、無累積虧損,篩選出優質低流動性股票,按最近2年度(107年及108年)篩選結果顯示,每年優質低流動性股票約80檔,涵蓋絕大多數產業類別,但證交所並不對外公佈最終篩選結果。
證交所交易部副組長蔡佩雯指出,制度實施初期開放證券自營商可申請擔任股票造市者(MM)或交易獎勵參與者(LP),兩者只能擇一參與,股票造市者的義務爲不斷提供報價,且符合證交所報價價差、數量、時間要求規定,像是報價期間比照權證爲9:05~13:30、至少2小時15分鐘有效報價、每次報價最低5張或高於20萬元,如果標的暫停交易或是停止買賣處置股票則有豁免報價機制。
至於交易獎勵參與者,最主要任務就是讓「優質低流動性」個股的成交量達一定數量。
獎勵機制部分,主要依照成交量按月計算。股票造市者(MM)造市個股經手費按貢獻度折減,最低9折、最高4折,另外,「優質低流動性」個股均完成義務,再折減自營帳戶經手費,最高8折;交易獎勵參與者(LP)則按經手費日均成交量張數,折減10%~25%。
證交所表示,證交所提供一定之獎勵措施及經手費減免誘因,鼓勵造市者爲「優質低流動性」股票提供買賣報價,交易獎勵參與者積極參與前述股票交易,期能增加股票流動性,達成「流通證券、活絡經濟」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