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賠千萬!臺中父母攜9歲兒燒炭!幸獲救...檢朝殺人未遂追究
▲大甲一家三口燒炭幸被救回,檢方將朝殺人未遂偵辦父母責任。(圖/ETtoday資料照)
臺中市大甲區一對離婚仍同住的男女,因投資股票、期貨失利,積欠上千萬元債務,25日上午疑因還不起債,兩人帶着9歲兒子在房間內燒炭輕生,所幸被家人發現緊急送醫獲救。據瞭解,檢方將朝殺人未遂調查父母刑責。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則表示,目前除了要求父母不得和男童單獨相處,社工也會定期訪視追蹤。
大甲區41歲劉姓男子和37歲許姓女子離婚後,和劉的父母、9歲男童仍然住在一起,劉男的媽媽上午7點多買回早餐後,喊叫他們吃早餐卻無迴應,劉母前去敲門時,竟在門口聞到濃濃煙味,一打開房門發現3人倒臥在地,地上還有炭盆,嚇得趕緊報警。
大甲光田醫院表示,劉男和男童都是一氧化碳中毒,到院時意識清醒,給予血液檢查、點滴及100%氧氣治療,目前生命徵象穩定,許女則是意識混亂、嗜睡,但生命徵象也穩定,後續將安排高壓氧積極治療。
社會局家防中心表示,案家沒有兒保通報紀錄,非脆弱家庭,也不具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等福利身分,社工初步評估,祖父母有照顧意願及能力,可以24小時保護男童,並承諾不會讓男童單獨和父母在一起,父母也簽名同意。
家防中心強調,儘管父母已同意不會單獨和小孩在一起,但行爲已違反兒權法第56條第1項第3款「兒童及少年遭受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爲或工作。」後續將開立親職教育處份,並提供家庭處遇服務,提升父母兒少權益知能及親職能力。
目前劉男和許女兩人還在住院治療,無法得知輕生原因,但據瞭解,檢方將朝殺人未遂方向調查,釐清父母兩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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