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遭誤殺父母求償 兇嫌判賠600萬
詹姓男子2年前遭呂姓男子誤殺後,詹男父母不甘兒年輕就無辜枉死,向呂姓男子求償千萬,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呂男造成死者雙親身心巨大痛苦,判決呂男需賠償600萬元。
▲呂姓男子2年前誤殺詹姓男子判賠詹男父母600萬元。(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臺北市天祥路一家鑰匙行的林姓老闆2年多前的中秋節前夕,和詹姓男子等人正在店門口烤肉時,呂姓男子突然持槍出現向林索討賭債,詹男見狀即進屋持林男所有的空氣槍欲反抗,呂男立即朝被害人開槍,造成詹男胸部中彈,經送醫不治死亡。
隨後兇嫌呂男與同夥擄走林老闆,並押往新北市深坑山區拘禁毆打強索賭債,警方則是在2天后循線救出林老闆並將呂男逮捕。而遭呂男誤殺的詹男父母不甘兒子枉死,遂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對呂姓男子求償千萬的民事訴訟。
案經臺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爲,死者父母經營小吃店,收入不穩定,的確需靠兒子撫養,審酌兩人晚年痛失愛子,精神上遭受莫大痛苦不言可喻,開槍的呂男須負侵權賠償責任,加計扶養費和慰撫金,判他須賠償死者雙親共660多萬元。全案還可以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