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13歲女發生性關係 大馬「臉書情勝」遭判鞭刑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一名在臉書上自稱「情勝」的28歲男子黃偉明(音譯),日前因爲誘拐13歲少女回家,還與其發生關係而遭控告,當地法院於31日審理此案,黃男當庭認罪,但辯稱不知少女未成年,還說這是兩人首次發生性行爲,且家裡很窮試圖博取同情,最後法院判決黃偉明監禁2個月及鞭刑1次。

▲「臉書情勝」與13歲女親密合照。(圖/取自網路)

黃偉明在臉書上自稱是「情勝」,不是「情聖」。遭黃男誘拐的13歲何姓少女,21日當天向家屬說要去參加學校旅遊,此後就音訊全無,讓家人相當心急。隔了一天後,22日少女透過臉書上傳與黃男的親密合照,且兩人的關係已經改成「已婚」。

當地警方循線在25日逮捕黃男,並從其屋內找到何女,經過醫院檢查後,發現何女有發生性關係的跡象事發後,情勝的父母試圖拜託對方家人和解,但遭到拒絕,何女則被送往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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