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叔叔偷拍漁光島比基尼辣妹私處 武術家出手!警這句話讓他失望
▲王姓男子涉嫌手機偷拍女大生「春光」,被德籍武術家江玉山發現壓制後報警查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德籍武術家江玉山4日下午偕同妻子至臺南安平漁光島練氣功,卻在海灘發現1名中年男子拿着手機,偷拍趴在海灘上做日光浴的比基尼女子「春光」,女大生得知遭偷拍極度驚嚇,江玉山以擒拿術壓制偷拍狼,並請人報警查處,惟因被害人 羅女不提告訴,警方只好告誡王姓男子,並刪除羅女影照結案。
德籍武術家江玉山,受邀擔任過臺灣軍、警、特勤部隊的武術教官,有很多臺灣警界的好友。江玉山說,他與妻子前往安平漁光島練氣功時,看到1名中年男子,拿着手機用不同角度朝受害女子臀部、兩大腿的根部拍攝,他認爲「這是在幹壞事!」,江玉山走近受害女孩,指着坐在一旁保麗龍上的偷拍男子詢問她:「這位先生妳認識嗎?他好像在對妳拍照」。女孩聽到這番話,被嚇到跳起來,驚呼「真的嗎」?
江玉山上前質問該名偷拍男子:「你剛剛拍那位女孩?」,該男子不斷否認,並辯駁說「沒有啊,沒有啊」,江玉山向該名男子說:「你剛剛拍那位女孩,這是丟臉的事」,但該男子仍矢口否認。
此時,受害女孩的2位女伴趕過來,江玉山請對方報警查處,該名涉嫌偷拍男子一聽到要報警,立刻改口要刪掉照片,一旁也有好奇民衆上前圍觀,涉案男子想趁隙想溜走,江玉山擋下他,同時請女孩的女伴拍下涉案人的臉,涉案人將口罩拉上,江玉山拿走涉案人的口罩,要受害人等人趕緊拍該男子,這時涉案人開始攻擊江玉山,亂打亂抓,江玉山見狀,使出擒拿術將偷拍狼壓制在海灘上。
大約20分鐘後,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安平港中隊4名員警抵達現場查處,江玉山指控稱,2名員警大致瞭解情況後,竟然不拿出手銬逮捕涉嫌偷拍的男子,就示意他鬆開壓制;江玉山說,其中1名員警檢視涉案人的手機,看到手機裡也有其它女孩的照片,但員警沒有將涉案人手機查扣,帶回警局調查,反而是拿自己的手機去翻拍偷拍涉案人手機裡的照片或影片,江玉山覺得這種做法真的太離譜了。
此時受害女孩因極度驚嚇,一直啜泣全身發抖而癱軟無力,江玉山請1名女警安撫受害女孩,未料該女警居然充耳未聞,走到一旁去;還有1名員警說:「拍照而已,小事」,讓在場的人錯愕不已,江玉山質問該名男警說:「這怎麼會是小事?偷拍沒有刑責嗎?」
江玉山痛批處理員警:「當警察的要好好思考,爲什麼要當警察?如果沒法好好盡忠職守,趕快換一份工作」;江玉山痛心地說:「我認識很多優秀的警察,他們都很盡忠職守,這次,我真的對臺灣警察非常失望。」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安平港中隊表示,事發當天剛好2名安平港中隊員警在附近,受害羅姓女大生的同學向員警報案,經員警現場初步瞭解情況後,即將涉嫌偷拍的63歲王姓男子及受害羅姓女大生帶回訊問。
安平港中隊說,王男(高雄人)表示他悶在家太久外出閒晃,一開始辯稱在拍風景,見證據確鑿無從狡辯,才坦承偷拍。惟受害羅姓女大生(19歲)的母親趕到後,瞭解狀況後向警方表示不願提告,警方當告誡王男不可再犯,並要求王男刪除手機裡所有偷拍羅姓女大生的照片及影片。當天臺南市警四分局也有派2名員警前往現場,本案所稱的女警,是臺南市警四分局的員警,員警處理案件若有不妥適的言行,安平港中隊一定會調查釐清。
臺南市警四分局表示,因漁光島非四分局轄區,員警瞭解後將案交由管轄的安平港中隊查處,經調閱員警秘錄器等相關資料,並無員警未理會被害人情事,也有安撫受害人,事後也主動去電關懷受害人,對於江姓民衆指控員警處理不妥部分,應是江姓民衆對我國法律與員警執法認知上有誤解。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15條之1,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第350條、第350-1及316條至第318之2之罪,須告訴乃論。據瞭解,本案之羅姓女大生不提告訴,警方依法無從偵辦。
警方呼籲民衆,請注意自身安全,如有發現可疑的人事物,請馬上報警查處,以保障自身權益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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