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直播酸健身工廠「卑鄙搶租炒股」挨告 二審再獲無罪

館長陳之漢南下展店,槓上健身工廠,挨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並遭求償3300萬元,一、二審均獲判無罪。(本報資料照)

館長陳之漢2019年南下插旗,與健身工廠爆發租屋糾紛,直播時大酸健工「卑鄙、搶租、炒股票」挨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並遭求償3300萬元。一審判館長無罪,二審高雄高分院20日宣判,館長依然無罪。

館長2019年10月17日在YouTube直播時批評「健工打給屋主以兩倍價錢搶租」,還以「卑鄙」一詞辱罵柏文公司、陳尚義、健工總經理陳尚文。該年11月1日直播時又批「健工是炒股票的嘛、最近股票不好嘛」、「高雄富二代」、「我們沒有爸爸可以靠」,遭健工提告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罪。

一審法官表示,房東及南下負責簽約承租館場的股東告知簽約當日恰好有一家上市健身房致電表示欲以高價承租之事,且經證人證述,足認陳之漢所述內容爲真。

至於館長所使用「卑鄙」等語固是負面用語,但他評論的事情並非全然杜撰,部分用語也非純屬抽象謾罵或嘲弄,就算讓陳尚文等人感到不快,仍應屬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罪,這部分判決無罪。

又臉書粉專「靠北健身界」有多篇發文提及健身工廠與員工關係的變更導致爭議,另財經媒體亦曾有報導柏文公司掛牌後股價大幅漲跌狀況等,法官認爲這些資訊都是公開而衆所周知,且爲可受公評之事,館長並不構成侵害他人名譽。

至於館長被控妨害營業信譽罪部分,因健身工廠提告時已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判決不受理。

健工不服上訴,館長3月底南下再度親自出庭,和健工委任律師面對面辯論。健工律師指館長爲了在南部展店,刻意以不正確訊息讓外界對健工有負面評價,是挾怨報復。館長依然強調,所言屬實。

二審法官依然認爲館長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妨害名譽部分無罪確定,妨害商業信譽部分,館長言論未損及健工營業信譽,撤銷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