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中國大陸已非吳下阿蒙... 美祭301條款 恐自損八百

「301條款」,是根據美國1974年「美國貿易法」第182節第301條款而來,該法律授權美國總統對於「不合理的」或「不公正」進口限制的國家,或導致美國出口商品損失的「出口補貼」國家,採取貿易制裁措施,包括徵收懲罰性關稅等等。自1995年來,美國政府從未動用過該條款。

根據美國高級官員稍早說法,川普可能指示美國貿易代表發起調查的重點是中國涉嫌違反美國智慧財產權和強制美國企業進行技術轉讓等。但在商言商,讓美國商界擔心的是,一旦川普執意如此,必會招來中國的報復,首當其衝的就是在中國有龐大生意往來的美國企業。

美國如果跳脫以往針對特定產業的「雙反」貿易調查,重啓301條款,是猛藥也是毒藥,中國若配合對北韓擴大制裁,或許這場風波還有所轉圜餘地;但若非如此,中美貿易戰勢必一觸即發,影響所及,不僅中美企業蒙所其害,在中美產業鏈扮演重要角色的臺廠也將受到嚴重衝擊。

北韓第3代金正恩接班之後,中國與北韓已不似過去緊密,美國將牽制北韓寄託在中國身上,且籌碼愈押愈大,不僅對解決北韓問題的助益不大,恐怕還會掀起一場難以控制的貿易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