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公佈第二波露營地調查 70家明確違法
全臺每年有超過200萬人瘋露營,交通部觀光局盤點全臺露營區,今(31)日公佈第二波合法與非法名單,調查的897家業者中,明確合法有455家、不合法70家,有230家位於地質敏感區、142家尚無法確認是否違反規定。觀光局表示,未來還會有第三波名單公佈。
觀光局表示,繼1月16日於「露營專區」公佈第一波86家露營場地資料後,今日第二波公佈由行政院農委會、原民會、環保署、經濟部、財政部、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方政府等機關盤點結果。897家露營區中,明確合法的有455家,明確違法則有70家,包括違反國家公園法、森林法、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佔用國有土地等。
230家露營區位在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沒有涉及合法或不合法問題,但是公佈出來給消費者參考;另有142家無法確認是否違反相關法規規定,等農委會提供明細資料後,再納入網站公佈。
至於還有1257家露營區,因位在農牧或林業用地,涉及農地農用問題,地方政府還有其他聲音,希望可以放寬,這些露營區將列爲第3波公佈露營場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