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署助震後觀光重建 旅館業資本性融資最高3千萬元
花蓮縣近海發生規模7.2強震,不僅中斷聯外交通,也重創當地觀光。記者劉學聖/攝影
昨天花蓮近海發生芮氏規模7.2強震,不僅中斷聯外交通,也重創當地觀光。交通部觀光署及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提供貸款信用保證,協助受災觀光產業業者取得資本性融資或週轉金貸款,資本性融資部分,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每家最高3000萬元,民宿最高400萬元;週轉金部分,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每家最高1000萬元,民宿最高300萬元。
觀光署表示,旅宿業、旅行業及觀光遊樂業等觀光產業屬中小企業及稅籍登記業者,可出具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向各往來銀行申請災害復工貸款;擔保品不足者,得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9成信用保證,並免計收保證手續費。
觀光署指出,如行政院發佈災區公告,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另提供位於災區獲貸災害復工貸款的受災中小企業及稅籍登記業者,最高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的利息補貼,每家最高可獲50萬元,補貼期間爲週轉金支出最長1年、資本性支出最長3年。
另外,業者如因受災有復工營業協處需求,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有「馬上辦服務中心」,可提供受災中小企業免費融資諮詢、融資診斷輔導及財稅災害申報輔導服務。
觀光署也說,「交通部觀光署提供受災旅宿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要點」,可協助遭受地震等天然災害的旅宿業,取得資本性融資或週轉金貸款,旅宿業者自受災日起1年內可向金融機構申請資本性融資及週轉金貸款。資本性融資部分,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每家最高3000萬元,民宿最高400萬元;週轉金部分,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每家最高1000萬元,民宿最高300萬元。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