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爆炸案 2被告串謀恐怖活動罪今出庭

香港組織「光城者」被搜出製造炸彈材料賓館房間。(東網

香港警方國安處上星期搜查尖沙咀一賓館,發現製造土製炸彈的材料及拘捕9名懷疑激進組織「光城者」成員,其中3名學生早前已被起訴,香港警方日前再拘捕5人,再正式控告3名涉案男女,指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4條恐怖活動罪,今(14)日押解至西九龍法院出庭,其中一人留院缺席聆訊,其餘2人則暫無須答辯,須還押至9月1日再提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今出庭的3名被告,包括一名女學生郭文希(18歲)、司機陳凱量(24歲)及15歲羅姓男生,3人被控串謀恐怖活動罪。其中郭文希於7月5日被捕後,獲警方擔保外出,惟她其後不適送院,今早仍須留院,中午將到庭應訊

3人被控於今年6月6日至7月5日期間,在香港與何裕泓歐文、15歲陳姓男生、以及其他人串謀,爲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威嚇公衆以圖實現政治主張,而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衆健康或安全。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今早先處理陳、羅2人的保釋申請,在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總裁判官決定拒絕讓2被告保釋外出,下令2人續須還押至9月1日再提訊。郭在留院期間則續由警方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