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慈案仲裁須付1億元 北市府將持續協商
圖爲廣慈園區。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政府變更廣慈園區工程發包方式,遭廠商要求增加服務費,仲裁結果日前出爐,市府須再付約新臺幣1億元。對此,北市府將依仲裁判斷金額與廠商協商,盼費用可再降低。
廣慈博愛園區開發計劃佔地6.4公頃,臺北市政府在民國105年發包工程時,以傳統標案方式招標,由臺灣世曦工程、楊國隆建築師事務所經競圖程序,拿下設計標。
市府隨後於同年決定改統包工程方式開發,盼加速進程,世曦工程及楊國隆建築師事務所重新投標並擔任專案管理廠商,因此請求增加給付服務費金額約1.6億元。此案從106年10月進行調解,雙方未達共識,去年底交付仲裁,仲裁金額近期出爐,約1億元。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今天發佈新聞資料指出,廣慈博愛園區整體開發計劃衍生增加專案管理服務費用爭議,經仲裁庭2月19日作出判斷,「因發包模式調整,專案管理廠商有理由請增費用」,市府尊重仲裁結果,將與專案管理廠商協商相關服務費。
都發局表示,考量廣慈博愛園區整體開發計劃園區是北市最大社福基地,使用機能複雜,盼由專案管理廠商協助統合,並運用統包工程,才能因應參建單位和外界需快速調整設計施工等要求,盼能加速園區開發、減少管理複雜度。
都發局指出,市府在105年變更園區發包策略,由傳統標改爲統包工程;另針對變更發包策略,專案管理廠商提出契約工作變更項目及受疫情影響拉長工期須增加服務費,後續因雙方對服務費計算有歧異,加上廠商檢附佐證資料有疑義,經協商未果後,依程序提付調解及仲裁。
都發局表示,廣慈博愛園區發包策略變更後,統包商引進如保護屏等新工法,加速工程效率,更屢次獲獎,園區已陸續完工入住啓用,將監督廠商完成園區啓用作業,打造優質社會住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