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政策如末路狂花

(圖/本報系資料照)

爲了補足綠能,日前經濟部能源局公佈將大幅修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其中,爲了增加光電供應,將會規定所有新建、增建及改建的建築物,符合一定條件者,都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版。一旦該法通過,能源局將會同內政部營建署擬定實施辦法。

至於因爲裝置光電設備所衍生的建置成本,可能得由建商及實施者埋單,一旦建商將增加的成本轉嫁給購屋者,形同變相提高房價,加重購屋者的負擔,是否牴觸政府整體的房價政策,值得觀察。另一方面,由於法案修訂方向將強制要求都更案實施屋頂光電板設置,建商及都更戶因成本及施工時程等考量,勢必將增加都更的難度,因而影響都更的意願及可行性,延緩都更進度。

蔡總統自2016年上任後,即不斷強調一定會貫徹「2025非核家園」的政策,在覈電歸零下,2025年的電力分配將是煤電50%、氣電30%、綠電20%。不過,自經濟部長王美花明確表示,2025綠能佔比將無法達標、將只有15%後,蔡政府已幾乎不再提「2025非核家園」,而是改提「2050淨零排放」。

改談2050是將能源政策的目標往後延了25年,而目前臺面上的政治人物25年後將身在何處,誰也不知道,壓力頓時大減,唬爛、吹牛的空間當然就更大了。

但即使時間往後推移了25年,當前執政的蔡政府還是必須提出一套能源政策,而且較之2025年,2050年連火力發電都必須歸零,在此情況下,綠電的比例勢必更高。根據蔡政府「目前的」規畫,爲達成淨零排放的目標,將成爲綠能發電主力的太陽光電,2050年的裝置目標爲40至80GW(10億瓦),目前全臺光電裝置容量約8.1GW,2021年的目標本來是8.75GW,所以目前的進度已經落後了,且光電發電量僅佔總髮電的1.95%,因此經濟部不得不修法,以強制手段提高裝置量。

問題是,有自然條件限制的太陽光電,並不是政府要求更多、更快就可以達標。根據能源專家清大李敏教授的計算,如果光電量要達標,臺灣單位面積光電裝置的密度將會是德國的4倍,以臺灣的地型與居住條件,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目前蔡政府所推動的光電政策早已造成各地的亂象,如1/10土地將開發成爲光電案場的臺南七股,對水鳥棲地、居民生活空間和漁民生存工作權造成嚴重衝擊。而且因缺乏把關機制,造成許多案場根本就只有發電卻沒有魚,因此當地的漁會和環團日前要求經濟部必須爲光電開發踩下煞車,畢竟整個政策已經失控。

屋頂光電之所以一直難以達標,就是因爲民衆對屋頂產權、漏水疑慮、太陽能板設置長達20年等多有考量,因此意願始終不高;何況房舍是人民的私有財產,政府憑什麼強迫民衆一定要在屋頂裝置太陽能板?只能說,在電力配置不夠多元的情況下,爲了提高綠能,無計可施的蔡政府已如末路狂花,只能推出可行性低、破壞性強的全民瘋狂裝設屋頂光電這樣的政策,未來將後患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