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籲國土法如期上路 張麗善要求訂定農民權益政策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21日)表示,中央如果加緊腳步解除農民的疑惑、訂定農民權益政策,不過度犧牲農民,配合整個國土計劃上路是沒有問題的。(周麗蘭攝)
雲林縣府提出以水稻2期獲利標準,被畫爲農一者每公頃對地補貼1年40萬元。(周麗蘭攝)
內政部昨(20日)舉辦「國土計劃政策說明研討會」,內政部長劉世芳指賴清德總統希望國土計劃法如期於明年上路。雲林縣長張麗善今(21日)表示,中央如果加緊腳步解除農民的疑惑、訂定農民權益政策,不過度犧牲農民,配合整個國土計劃上路是沒有問題的。
內政部昨舉辦首場國土計劃法政策研討會,邀產官學研針對國土保育區、農業發展區、城鄉發展區進行專題報告,農業部則是僅派1名科長出席。
張麗善表示,目前國土計劃法爭議重點都是農民的權益,關於農一、農二的權責講不清,農業部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怎麼會忙到只派科長參加?就算只是科長也要把相關的政策說清楚講明白,所以雲林縣會繼續主張農民權益。
張麗善說,不反對國土計劃有功能分區,「農業權」到底如何保障辛苦的農民,農政資源應講述清楚,政府應該讓全國各地均衡發展,各行各業都能扮演重要的角色,尤其是面對極端氣候,環境要能夠永續發展,農民的生計也要永續。
她表示,雲林縣府強烈主張農地的移轉權,以及每公頃40萬元對地補貼。日前已找專家學者商討,日本、德國、美國對也都有農業權政策,有些國家的農業權補貼高達每公頃60幾萬元,也有20幾萬元,雲林縣府提出以水稻2期獲利爲標準,被畫爲農一者,每年對地補貼40萬元,但這也不還及勞工基本薪資。
張麗善強調,極端氣候衝擊下,年輕人都不願意回來務農,縣內農民平均年齡已經將近70歲,誰想在40度的高溫下在田裡工作,大家都要去吹冷氣、都只想做服務業。
她也表示,雲林縣府要求農一、農二的畫設標準全臺要一致,被畫爲「農一」要給予保障,以確保農民會好好耕種;農二在還沒有變更爲城鄉發展區之前,也應該要保障相對的權利。
她再次強調,國土法還有9個子法未完全公佈,明年2025年4月要上路,這段時間其實只要加緊腳步擬訂好農民的權益政策,不過度犧牲農民,配合整個國土計劃上路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