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明年4月上路 鍾東錦力主改革、確保農民權益

苗栗縣目前設農一的土地約6396公頃、農二的土地約8709公頃,其中農一私有土地約5069公頃,佔農一總面積達79%。(李京升攝)

《國土計劃法》預計2025年4月上路,屏東縣針對功能分區「農一」調整修正爲「農二」,苗栗縣農一的土地約6396公頃,其中私人土地面積高達近8成,縣長鍾東錦指示在合法情況下,比照屏東縣版本調整,縣府17日開會決議,將責請農業處盤點農一土地,適度將農一土地畫爲農二土地。

苗栗縣目前設農一的土地約6396公頃、農二的土地約8709公頃,其中農一私有土地約5069公頃,佔農一總面積達79%,也因《國土計劃法》將上路,許多縣內農民擔憂,未來土地發展因此受限,屢屢向縣府陳情,指苗栗農業發展地區畫設草案分區圖,請縣府需更審慎評估,才能真正地兼顧農業發展與農民權益。

縣長鍾東錦表示,苗栗有部分農地因農水路灌溉水源不足,按國土署農業發展地區畫設原則,卻仍畫爲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實有不合理之處,而規畫爲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未來土地發展使用項目受限,影響地主權益,國土計劃需要有更因地制宜的作法。

考量畫設權責是縣市政府,鍾東錦指示縣府工商發展處、農業處等相關單位,在合情合理且合法情況下,參照屏東縣版本,適度調整農一土地,保障農民權益。

縣府工商發展處副處長吳俊賢表示,農一、農二土地都屬於農業發展地區,但農一屬於優良農田,若《國土法》上路後,會要求持續農業使用,因此農民憂心農一限制比起農二更爲嚴苛,未來新法上路,土地使用限制過大,會讓他們權益受損。

他說,縣府目前正進行國土計劃第3階功能分區圖畫設作業,今天由秘書長陳斌山主持跨局處會議,會後決議遵照鍾縣長指示,爲了讓農業有效率的發展,以及土地所有權人使用土地的權益,對於農業發展地區畫設原則,將考量地方農業發展狀況,並參考屏東縣版本,檢視土地使用的適用性,再次檢討農業發展地區畫設,以健全地方農業發展,並維護民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