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土計劃新制將上路 保障既有土地使用權益
高雄美濃地區多劃設爲農業發展地區。(都發局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國土計劃法》新制即將上路,高市府已完成國土功能分區畫設,並強調既有合法土地使用權益將受到保障。高市府指出,今年8月7日已將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提交內政部,經11月26日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討論達成共識,內政部初步同意高雄所提方案,後續將提國審會大會審議。
高雄市區劃設爲城鄉發展地區。(都發局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都發局表示,高雄市土地未來將分爲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和城鄉發展地區,因計劃範圍包含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約60%範圍爲國土保育地區、30%範圍爲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和城鄉發展地區僅約10%左右。目前都市計劃土地,在國土計劃實施後,仍依都市計劃法規定管制,原則上不會受到影響。
都發局指出,荖濃溪畔多劃設爲國土保育地區。(都發局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不過,非都市土地,在未來國土計劃功能分區發佈後,將無法透過個別開發計劃申請變更國土功能分區,必須透過計劃檢討纔可以變更分區,主要是避免環境敏感之不宜開發地區,受到人爲開發影響環境安全,有助於強化國土資源的保育及利用,並促進土地資源的永續發展。
都發局長吳文彥說,國土計劃對於地方資源分配、畫設爲農業發展地區的土地利用限制、民衆的土地利用需求,還需要持續與中央共同研議配套措施,都發局將持續辦理說明會議向民衆科普國土計劃內容。
都發局發佈資料,此爲高雄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都發局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此爲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公開展示資訊查詢系統。(都發局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至於民衆關心的土地使用權問題,實際涉及農地的土地使用價值及預期變更價值,前者不受影響國土計劃影響,後者不是國土計劃主要規畫考量。
都發局指出,既有合法使用權益未來還是會繼續保障,農牧用地無論畫設爲哪一種國土功能分區,都能繼續做農業生產使用,建築用地未來也可繼續做住宅使用,而符合《農業發展條例》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之土地,仍可依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使用。
目前非都市土地可透過土地謄本知道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都發局表示,未來謄本將不再顯示這些資訊,要知道土地的國土功能分區,除可透過網路查詢,或直接洽詢土地所在的縣市政府外,內政部已於上個月底完成國土功能分區通知書申請系統建置作業,未來民衆可以向縣市政府、地政事務所或地政便民工作站申請紙本通知書,或可線上申請下載通知書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