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國土計畫法上路 不會影響農民既有權益

國土署今天表示,國土計劃法上路不會影響農民權益,劃設農業發展地區不影響農民既有權益,既有的建地、農地,一樣可從事建築、農業相關使用,與現行規定一致,既有合法使用不受影響,並未增加管制。

媒體報導,雲林縣長張麗善被問及如何看待藍綠啓動國會職權修法宣講時提到,即將上路的國土計劃法有重大變革,對農民權益造成相當大損害,並表示這纔是地方所關心的事務,應下鄉跟全民做這方面的宣導比較重要。

國土管理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澄清,國土計劃法上路不會影響農民權益,劃設爲農業發展地區不影響農民既有權益,既有的建地、農地,一樣可以從事建築、農業相關使用,與現行規定一致,且既有合法使用不受影響,並未增加管制,未來仍可由縣府主動按計劃檢討調整爲適當國土功能分區。

國土署表示,農業發展地區的劃設,是由地方政府依循各級國土計劃劃設條件的指導,參考現行區域計劃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和農地調查成果劃設,並未大幅增加農地面積。

此外,國土署說明,農業發展地區對於農民的既有合法權益均加以保障,依國土計劃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規定,產、制、儲、銷均可申請使用,充分考量農業生產實際需要。

國土署強調,農業發展地區未來可由地方政府視實際需要,辦理國土計劃通盤檢討或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調整爲適當功能分區,避免農地零星變更、破壞農業生產環境,而非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