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運作政府投資基金

政府投資基金正在成爲各地拉動有效投資的重要工具,如何設、怎麼投成爲焦點問題。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政策舉措,指出要構建科學高效的管理體系,突出政府引導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原則規範運作政府投資基金,更好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設立政府投資基金,可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撬動作用。政府通過以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基金,採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引導帶動社會資金加速向新興產業、基礎設施、中小企業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集聚。中央層面,以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爲例,基金規模357億元,累計投資42個子基金,幫助已投項目新增股權融資超4800億元,投資種子期、初創期成長型中小企業1200多家。此外,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國家制造業轉型升級基金等也發揮突出作用,有力支持國家重大戰略實施。

近期,各地政府投資基金持續發力,數量衆多、規模可觀的基金相繼發佈。但既要重數量、規模,更要重規範、效益。從以往運行情況看,一些政府投資基金存在政策目標重複、資金閒置和碎片化、投向不合規等問題。在新一輪政府投資基金髮展熱潮中,必須堅守“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原則,構建科學高效的管理體系,強化政府預算對財政出資的約束,確保設立、運作依法合規。同時,完善基金內部治理結構,尊重市場規律,提高基金運作效率。

政府投資基金要成爲有擔當的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政府投資基金是私募創投基金、公募基金等引入中長期資金的重要來源,要爲投資項目、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保持耐心和定力,穩定和加大對重點領域投入。同時,改革完善基金考覈、容錯免責機制,健全績效評價制度,專注於長期投資,不以追求短期收益爲首要目標,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

政府投資基金在發揮作用的同時,還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防止對社會資本產生擠出效應。基金佈局宜適度集中,聚焦需要政府調節的關鍵性、創新型行業領域。

促進政府投資基金走好高質量發展之路,更好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將更有效支持加快培育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成爲助力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的新引擎。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