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南州:支持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費,最高不超過3000元/年/戶

11月22日,貴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適時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

文件提出,繼續執行並優化公積金“又提又貸”政策。延長公積金“又提又貸”政策的執行時間及放寬支持範圍。在黔南州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雙方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款,不足部分再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提取與貸款總金額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款。

同時,支持住房公積金家庭代際互助提取方式。繳存人在黔南州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雙方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款。

支持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服務費。繳存人在黔南州行政區域內繳納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實行報賬制每年可提取一次。繳存職工及配偶僅限提取同一套自住住房的物業服務費,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該套自住住房一年實繳的物業服務費,最高不超過3000元/年/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