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今年第三批國有地光電標租 商機達1.8億元
▲國產署近年國有地太陽能光電標租,標脫情況十分熱烈,顯見民間企業已經嗅到綠電商機。(圖/記者湯興漢攝)
財政部國產署今年第三批標租太陽能土地四案,日前標脫三案,標脫率爲75%,包含桃園市觀音區、苗栗縣竹南鎮與臺南市歸仁區土地,這次標脫面積共計1.6公頃、合計每年售電收入爲916萬元,標租20年商機約1.83億元。
這次標租僅屏東縣裡港案因臺電要求業者須負擔部分饋線容量設置費用,業者難以計算投報率,因此流標。
國產署6月公告今年第三批太陽能光電標租案,共計有四宗土地,分別在桃園市觀音區土地,面積1.1公頃;屏東縣裡港鄉案面積1.28公頃;以及苗栗竹南鎮面積爲0.24公頃以及臺南市歸仁區的土地,面積爲0.18公頃。
而這次標脫的桃園市觀音區土地是這次標脫案件中面積最大者,原本是三塊鄰近的農牧用地,這次以1,350峰瓩、每年回饋比率18.1%標脫,每年售電金額達到676萬元;苗栗縣竹南鎮雖然只有0.24公頃,但是當地陽光充足,仍吸引兩家廠商投標,最後由中租迪和得標,該標案得標設備裝置容量爲289峰瓩、回饋率達22.8%,每年售電約143萬元以上。
最後就是臺南歸仁區土地,面積0.18公頃,得標設備裝置容量191峰瓩、回饋金比率爲18.6%,每年售電收入約95.6萬元。
至於流標的屏東縣裡港鄉土地,面積有1.29公頃,保證金128.4萬元、裝置容量1284峰瓩~3210峰瓩,每年售電收入至少642.6萬元以上,但是臺電認爲當地建造饋線成本過高,須由業者承擔部分費用,但是臺電未註明費用負擔比率,業者難以計算投報率,才造成屏東國有土地光電標租案流標。
國產署指出,近一年來太陽能光電標租案標脫率大約在八成以上,顯示市場反應熱絡,甚至有些土地搶標企業衆多,使得回饋率可以高達20%以上,顯見民間綠電商機的肯定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