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配合社宅政策釋土地、建物 相當約供3.3萬多戶

配合社會住宅政策,國產署積極多元提供國有不動產供社宅興建及使用。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爲配合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國產署今日表示,已提供所需國有土地約25萬坪及128筆國有建物,以戶數而言,可提供3萬3,689戶,並保留約29萬坪國有土地、3筆國有建物供主管機關辦理社會住宅規劃與興建。

國產署副署長王彩葉指出,發揮國有財產「土地公」角色,積極依住宅法、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等相關規定,配合提供國有不動產供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落實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羣的居住需求。

截至今年2月,提供所需國有土地82.85公頃(約25萬坪),當中含撥用25.6公頃、捐贈30.63公頃、出租14.14公頃、出售12.48公頃,及128筆國有建物(撥用10筆、捐贈118筆)。

另國產署也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下稱國有房地包租),截至今年3月25日,共標脫75戶國有房地。將繼續篩選適宜標的,並按季辦理公告作業。王彩葉也說,未來會盡量以六都爲主。

此外,國有非公用土地配合都市更新政策,積極參與都市更新分回房地,將優先提供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評估作社會住宅使用。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2022年起針對屬住宅區且符合社宅基地選址原則者,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無興建社會住宅需求,才續處招標設定地上權相關前置作業。後續將持續關注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興建社會住宅需求及政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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