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會修訂3項方案 東奧資格賽於明年6月底前結束
針對延期的東京奧運資格,國際奧會和東京奧運會於官網宣佈,國際奧會資格工作小組已經討論3項修訂方案,包括奧運資格賽期延長、資格分配辦法和參賽標準3項重大內容。
在東京奧運會確定延期1年舉辦後,國際奧會立即成立特別小組,處理東京奧運會延期而衍生的相關問題。其中,針對奧運資格,國際奧會資格工作小組通過一系列修訂方案,符合《奧林匹克憲章》,並由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通過。
因新冠肺炎疫情升溫,今年東京奧運會推遲至2021年7月23日至8月8日舉行,絕大多數奧運資格賽也被迫延期或取消。東京奧運預計共11000個參賽席位,目前已有57%的參賽名額確定。
國際奧會先前已向各個國家和地區奧會確認,東京奧運資格賽必須在2021年6月29日之前結束。依照賽程安排,東京奧運會將於2021年7月23日開幕,在開幕的前18天,參賽名單將會全數確定。
特別工作小組強調,修訂後的奧運資格系統,重點在於儘可能符合各項運動的資格分配方法和途徑,關於新的排名截止日期和資格確認,各國際單項體育總會擁有決定權。
至於剩餘約5000個參賽配額,根據《奧林匹克憲章》,相關國家(地區)奧會在所有項目上,均有權選拔運動員代表其參加東京奧運會。另外,新的資格賽也將採用和之前資格賽體系類似方案,例如同樣的資格賽場次及配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