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球員歸化所需居留年限縮短為2年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所需居留年限,從現行連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實,縮短爲連續2年,立法院長韓國瑜在三讀後敲槌宣佈通過。記者餘承翰/攝影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所需居留年限,從現行連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實,縮短爲連續2年,對於我國男籃尋找歸化球員將有極大助益。

此外,爲感謝殊勳外籍人士長期在臺居留奉獻,此次修正案增訂有「殊勳」於我國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免徵國籍許可證書規費1200元,同時配合民法成年年齡調降,將現行條文中的「歸化人之之未婚未成年子女」修正爲「歸化人之未婚且未滿18歲子女」得申請隨同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