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下令 以國須阻種族滅絕
聯合國國際法院(ICJ)命令以色列採取一切措施防止種族滅絕、改善人道主義狀況。圖爲2024年1月以軍在迦薩南部展開軍事行動。(新華社)
位於荷蘭海牙的聯合國國際法院(ICJ)於26日針對南非指控以色列對迦薩實施「種族滅絕」一案作出裁決並下達臨時措施命令,命令以色列採取一切措施防止種族滅絕、改善人道主義狀況。但國際法院並沒有下令要求以色列停火,也未對以色列是否涉及「種族滅絕」作出裁決;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則立即迴應,將戰鬥直至「完全勝利」。
由17名法官組成的陪審團作出的裁決稱,國際法院對該案具有作出裁決的管轄權,巴勒斯坦人是《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下稱《公約》)下受保護的羣體。南非有權就涉嫌違反《公約》,向以色列提訴。
法院下達臨時措施命令,命令以色列必須防止和懲罰在迦薩走廊煽動種族滅絕的行爲,及採取更多措施保護巴勒斯坦人,必須允許並立即採取有效措施,讓人道援助及急需的基本服務進入迦薩走廊。法院並命令以色列必須在1個月內向法院報告,正在採取哪些措施來履行這項命令。
但國際法院並沒有下令以色列停火,也沒有就南非提起訴訟的核心–迦薩是否發生種族滅絕做出裁決;國際法院的臨時措施命令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沒有執行機制。
本案源於南非在去年12月29日向國際法院指控以色列違反聯合國《公約》;南非政府26日表示,這是國際法治的決定性勝利。真誠希望以色列不要採取行動阻撓法院命令的執行。
巴勒斯坦外交部26日聲明表示,這項裁決提醒,沒有任何國家可以凌駕於法律及司法之上,呼籲所有國家,包括以色列,確保執行並尊重國際法院的命令。各國政府必須確保自己不參與這場種族滅絕,尤其是首先要停止與以色列的武器貿易。現在這已是一項具有約束力的法律義務。
哈瑪斯高級官員朱瑞(Sami Abu Zuhri)26日表示,國際法院的裁決有助孤立以色列並揭露其在迦薩的罪行,我們呼籲強制對佔領軍執行法院的命令。
尼坦雅胡26日發表聲明表示,剝奪以色列自衛權的卑鄙企圖,是對猶太國家的公然歧視。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實施種族滅絕的說法不僅錯誤,且令人憤慨。法院願意審議這一事件是一個恥辱的標誌,幾個世代都難以抹去。以色列將繼續戰鬥,直到徹底勝利,讓哈瑪斯歸還所有俘虜,並確保迦薩不會再對以色列構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