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歐盟再生能源新目標 將具國家約束力
歐盟一資深官員週三表示,歐盟可能擴展再生能源的國家目標,以確保歐盟能如期達成減碳目標。
執委會正在起草一重大的氣候變遷法案,預計七月公佈,將在所有經濟部門刪減溫室氣體排放。
執委會氣候相關事務負責人Diederik Samsom週三表示,該法案可能會爲歐盟27國設定具有約束力國家目標,包括增加風力或太陽能等能源的使用。
歐盟目前的目標是到2030年,再生能源使用佔比要達32%,而在2019年的比率爲20%。此一目標需要再提高,以便讓歐盟能實現新氣候目標,即到2030年整個經濟的淨排放量,要比1990年的水準減少55%。
目前各會員國之間,再生能源的佔比差異很大。瑞士在2019年的再生能源貢獻,約佔總能源消耗的50%以上,而馬爾他、盧森堡和荷蘭可能在10%以下。
設下具約束力的國家目標,可以更容易解決這種區域內的不平衡,而且現在歐盟許多國家也正在規劃大規模的再生能源擴展,讓一致性更容易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