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
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記者王優玲、安蓓)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佈通知,要求嚴把超高層建築審查關,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築,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確保工程安全質量的通知》明確,把超大體量公衆建築、超高層建築和重點地段建築作爲城市重大建築項目進行管理。其中,對100米以上建築應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與城市規模、空間尺度相適宜,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築,確需建設的,要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證進行建築方案審查,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
2020年4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明確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