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戰車連長盜領下屬獎金3年 遭揭發汰除「轉職清潔工」

國軍戰車淩姓上尉侵佔下屬獎金時間長達3年。(資料照/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陸軍臺東地區某戰車連淩姓上尉連長2014年起僞造下屬簽名,侵佔每月特別補助費的個人獎金,時間長達3年,直到連上弟兄發現通報全案曝光。臺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1年10月、緩刑4年,而淩姓連長也遭汰除,成爲清潔工

判決指出,依「國防部獎金核發作業規定」、「國軍基層單位財務管理作業手冊」相關規定,連隊主官得使用每月特別補助費,決定獎勵對象,核發士官兵每人500元獎金,再口頭指示預財士簽報獎勵、提領特別補助費,交予其發放,由領獎者收據上簽名覈銷

不過,淩姓連長利用職權串通許姓、林姓預財士,在未經士官兵同意或授權的情況下,僞造下屬簽名、盜領獎金,再完成核銷。案經憲兵隊報請檢方偵辦,發現淩姓連長從2014年12月16日到2017年9月1日,合計侵佔下屬獎金達4萬4500元,直到連上弟兄發現通報上級,全案才曝光。

臺東地院認爲,凌男身爲連長,本應作爲表率奉公守法,卻不思廉潔,指示下屬合謀盜取獎金,考量被告坦承犯行,犯後從事清潔工、每月收入約3萬8千元,因此依侵佔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褫奪公權1年,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

至於許姓預財士,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1年2個月,緩刑3年。另,林姓預財士涉及僞造文書部分,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