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科大生談「女女戀」不甘遭分手 恐嚇舊愛要「傷害新歡」被起訴

國立科大生談「女女戀」不甘遭分手,恐嚇舊愛要「傷害新歡」被起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曾就讀某國立科技大學的李姓女子,與同學兼同性伴侶分手後,不滿對方另結新歡,竟潛入學校管制區與對方談判,揚言要傷害對方新交往的同性伴侶,甚至阻擋對方離去,一度搶走她手機,還罵她「小三」、「劈腿」。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強制、恐嚇危安、誹謗3罪起訴這名「恐怖女情人」。

起訴指出,李女曾就讀臺北某知名國立科技大學,李女與同學交往成爲同性伴侶,但2人已於去年11月16日分手,李女亦因故休學。李女不滿同性情人分手,馬上就另結新歡,於去年12月13日下午,潛進學校研究室管制區,在管制區1樓與舊情人談判,揚言若傷害她的新歡,就可以傷害她,她會馬上去傷害新歡。

被害女子心生畏懼,打電話向其他同學求援,同學連忙下樓欲陪同被害人返回管制室,但李女不願讓被害人離去,一再以身體阻擋,並一度強行取走被害人手機。

李女尾隨被害人與同學至管制區8樓的研究室內,高聲辱罵被害人是「小三」、「劈腿」,還緊抓被害人的手,用力推擠並拿走被害人手機,以阻擋被害人離開研究室,經被害人同學喝斥後李女才歸還被害人手機。這時被害人新交往的同性伴侶聽聞吵雜聲,前來闗切,李女一見「情敵」現身,怒火中燒,破口大罵。被害人見場面難以收拾,遂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