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提「十問陳菊」 呼籲檢調徹查「氣爆善款遭濫用」

國民黨團「李瑞倉黑手深入 高雄氣善款陳菊小金庫?」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院黨團3日召開「李瑞倉黑手深入高雄氣爆善款 成陳菊小金庫?」記者會,強調李瑞倉逕自修改「高雄市政府八一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設置管理運用作業要點」四點第十款,明顯違反高雄市法制作業準則第12條;也提出10問陳菊,希望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儘快迴應,給高雄市民及全國捐款民衆事實的真相。

國民黨團指出,731高雄氣爆發生後,高市社會局召開法規小組會議局務會議,通過「高雄市政府八一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作業要點」,社會局將捐款專戶要點送市政會議討論前,卻遭時任秘書長李瑞倉逕自修改要點四點第十款將「行政費用,以本專戶總收入計算不超過千分之一爲上限」,修改爲「其他經本委員會審覈通過之必要費用」,李瑞倉明顯違反高雄市法制作業準則第12條。

國民黨團表示,依高雄市法制作業準則第12條第1項規定:「行政規則草案,應提送各該局(處、會)務會議審議。」第2項規定:「前項草案,如屬…涉及各機關共同關係事項或其他重要事項者,應先邀請或籤會相關機關表示意見並籤會法制局審查通過後,提請市政會議審議。」李瑞倉若有其他意見或想法,應從新依循高雄市法制作業準則,由局(處、會)務會議審議,並籤會法制局審查通過後,提請市政會議審議,而非擅自修改就提市政會議審議,故李瑞倉已違反「高雄市法制作業準則」。

國民黨團稱,高雄氣爆是屬災害救法第2條第2項規定之爆炸災害,第45條民間捐助救災款項,由政府統籌處理救災事宜者,政府應尊重捐助者之意見,專款專用,「提供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之事項,不得挪爲替代行政事務業務之費用」,並應公佈支用細目。但高市府卻使用民間捐助救災款項,拿來購買電腦影印紙、隨身碟、照相機碎紙機…等行政辦公用品,並非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事項,故已嚴重違反「災害防救法」。

國民黨團表示,捐款非指定用途計劃有16個局處,共提出55案,經高雄市議員調查,都發局挪用救災善款1萬3支付處室電話費及主管行動電話費、網路費,4萬8支付空污費,捐款19萬多購買電腦、4萬3購買平板電腦、6萬6購買筆記型電腦、1萬3購買熒幕、4萬9購買隨身碟、1萬8買傳真機、3萬3買碎紙機、2萬5買照相機、3萬3投影機、11萬購買155箱影印紙。消防局挪用救災善款19萬多汰換各外勤分隊值班臺破舊桌椅,7萬7赴日考察石化管線滅災管理,8萬9建置救災車輛停放區搭設遮陽棚,93萬購置薪資管理系統,81萬購置e化公務系統整合暨財產管理系統。

國民黨團指出,都發局建房屋修繕實施計劃中,使用捐款7萬多購買電腦、1萬7購買電視機。衛生局心理衛生計劃使用善款12萬多購買電腦、購買25箱再生紙共計1萬9千元。工務局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劃,使用善款購買影印紙、電話機、無線喊話器,甚至花費4千多萬用於觀光發展行銷。除此之外氣爆善款指定用途中,共有5022萬9986元指定捐款給觀光局,協助災區觀光重建工作。

國民黨團強調,然而據高雄市議員陳麗娜調查發現, 37項觀光發展計劃只有1項和災區災民有關。另36項則違反災害防制法第45條善款應用於「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之事項」,其中不乏挪用善款825萬購買媒體通路、挪150萬善款招待官商遊大阪、230萬配合蔡英文推新南向政策等離譜支出。

國民黨團表示,觀光局獲指定捐款後,邀請五月天舉行「再創新高演唱會」義演,是唯一在災區進行的活動,且經費110萬隻佔所有指定用途的2%,其餘「挪爲替代行政事務或業務之費用」的案例比比皆是。如高雄燈會每年固定在愛河舉辦,陳菊竟以愛河光雕盛典之名,挪用善款350萬「加強」燈光秀。尚有邀請觀光旅遊踩線團動用善款250萬、107年度花289萬善款辦理「觀光推展日文網站建置」、到泰國做觀光市場行銷花善款100萬等例行業務。

國民黨團說,此外觀光局購買行銷通路共825萬,約佔總經費5022萬的1/6,又挪用150萬善款,在2016年5月8日至11日,到大阪進行爲期四天的大阪觀光推廣會。這場觀光推廣會招待包括屏東縣觀光局、觀光協會,以及旅遊業者、伴手禮業者等30人前往。再者,四季逍遙遊計劃,從2016年7月執行到2018月10月,使用善款149萬,共計10個行政區入列,偏偏只有災區不在四季逍遙遊計劃裡。更令人生氣的是,四季逍遙遊竟然在2018年10月,也就是去年市長選舉前,公告補助「臺中花博賞花趣」!挪用善款幫林佳龍造勢充場面,相關作爲令人髮指。

國民黨團強調,以上種種皆非「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事項」,全國民衆的善心捐款,大衆希望每一分錢都是用在每位災民身上,怎會被陳菊時的高市府拿來添購辦公所需相關用品,這不是爛用善款?爛用民衆的善心嗎?呼籲司法單位儘速調查李瑞倉及相關人等,違法者應依相關法令處罰。

最後,國民黨團提出十問陳菊,希望民進黨、陳菊等人儘快迴應,給高雄市民及全國捐款民衆事實的真相,不要在情緒勒索,轉移焦點,儘速將事情的真相釐清說清楚講明白。

國民黨團「十問陳菊」:

一、重大市政決策的市政會議,爲何只開19分鐘?二、捐款作業要點草案,這麼重大的市政決策爲何沒有逐條討論?三、捐款作業要點草案,爲何能讓李瑞倉大筆一改,代爲決行?四、李瑞倉秘書長有跟陳菊報告,他修改草案的內容嗎?五、請問陳菊是知情並且同意授權代決草案修改嗎?六、或者您陳菊是知情且默認。但製造完美切割?七、還是陳菊完全不知情,被李瑞倉矇在鼓裡?八、李瑞倉是否違反高雄市法制作業準則第12條第1項規定?九、李瑞倉是否欺上瞞下?還是一心護主,罔顧公務人員操守?十、到底內籤公文上的「可」字是誰批寫的?如果確定是李瑞倉,是否陳菊前市長概括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