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要求速成立「司法精神病院」 怒轟弒母判無罪不符社會期待

桃園母案樑崇銘離開高等法院。(資料照/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羅婉庭臺北報導

桃園弒母案無罪判決衛福部指稱將於2個月內設置首間司法精神病院。對此,國民黨21日指出,先前鐵路警察殉職案後,各界疾呼應儘速成立司法精神病院,但3個月後卻毫無進度,行政院的失能已讓各界無法忍受;國民黨呼籲行政院應公佈設立司法精神病院具體時程並積極推動。

國民黨指出,去年9月桃園地院樑某弒母時行爲辨識能力顯著降低,依刑法第19條減刑規定僅判無期徒刑。當時法界即有不同意見,認爲吸毒殺人根本不適用第19條減刑規定,且同條第3項更特別寫明「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

國民黨指出,多位法界人士依此認爲,若在自由意志下吸毒,就要負起所應承受的各種責任。如今高院逆轉改判無罪,並當庭諭知責付桃園巿衛生局,與一般認知大相逕庭,更引發地方民衆恐慌。

國民黨認爲,這項判決與社會期待公理正義伸張的落差極大,凸顯司法改革的路還很長。鑑於當前司法審判體系無法獲得人民信賴,呼籲蔡英文總統應該正視司法體制的缺陷,提升司法改革步調,讓臺灣司法制度真正成爲公平正義防線

國民黨也強調,這次判決引用減、免刑法條引起各界高度議論,顯然不符合大衆認知,呼籲完全執政的蔡政府持續司法改革,提升社會各界對司法的信任度

國民黨指出,先前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公殉職,兇嫌一審因精神鑑定獲判無罪後,各界即呼籲政府應該儘快籌設司法精神病院,但判決迄今超過3個月卻未見具體進度,包括主責機關、設置地點、應有人力等都仍未解決,這次判決再次凸顯設立司法精神病院的急迫性,也讓民衆看到過去3個月政府的失能。

當時國民黨立委李貴敏等人提出修法,建議刪除刑法限制監護處分於5年內的規定,以避免精神障礙者在外造成的安全疑慮;立委葉毓蘭等人也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有關法院得裁定強制就醫規定,並提案修正刑法第87條:改以司法精神病院對受監護者專業鑑定後,方得提出免除處分之執行。

國民黨表示,李貴敏等人提出之相關修法不僅具體可行,且符合民衆期待,呼籲民進黨應支持國民黨修法提案,填補社會安全網漏洞

國民黨表示,衛福部表示將預定在兩個月內設置首間司法精神病院,但又稱要待行政院討論後,纔會確定由法務部或衛福部主責,還估計最快要1個月後纔會拍版,令人高度懷疑是否能在兩個月內完成設立。

國民黨要求行政院停止敷衍式的迴應,必須公佈設立司法精神病院具體規劃時程,讓需要監護處分的精神疾病患者能獲得安置與治療,化解社會對精神病患犯罪者的疑慮與不安。

▲高等法院行政庭長洪於智,說明桃園弒母案無罪理由。(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