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情報告主動權變總統?周萬來激辯綠委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宣告部分違憲,引發朝野爭論,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8日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就「『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國會行使職權之困境與未來」進行專題報告,被問及是否贊成憲法法庭看法,周萬來表示,撇開秘書長角色,認爲憲法法庭擴大對立法權限縮。(黃世麒攝)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左)與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右)。(國會頻道)

憲法法庭判決國會改革大部分違憲後,也衍生矛盾爭議,其中在賴清德總統宣佈自己願意到立院國情報告,但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認爲,大法官憲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5條之2被認定違憲,等同立院就不能主動邀總統來報告了,要總統諮文,立院同意;綠委則堅持認爲立院還是可邀總統來,雙方激辯。

此次憲法法庭宣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5條之2違憲,成爲一個癥結點,大法官認爲「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違憲。

周萬來認爲,立法院得邀請總統來立院報告的「決定權」,其原來的法源是來自15條之2,如今卻被認定違憲,且判決主文還說,「總統並無至立法院爲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立法院亦無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雙方互相沒有憲法義務,要讓國情報告成立,要兩造都同意。

周萬來也進一步說明,正因爲原本賦予立院決定權的法源被判違憲,因此,主動權已經不在立院,立院已無相關程序,現行要讓國情報告成立的方式,變成要由總統府主動諮文立院表達想來報告,立法院同意後纔會邀請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

不過,民進黨立委卻持不同看法,擔任會議召委的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質疑,應該是雙方都能表示,只是要不要接受在對方,質問立法院能不能邀請總統來國情報告,周萬來堅持,「已經沒有了,已經違憲了。」

鍾佳濱追問,先前7月16日立法院才做成決議邀請總統國情報告,周萬來也激動表示,當時確實有做決議,「但是已經違憲了,沒有案子可處理了。」鍾佳濱見周萬來堅持立場,馬上叫來兩位律師代表,律師代表稱問題關鍵在強制性問題,還是可以邀請總統。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表示,依照現在的狀況,他可以直接表示,未來這屆,總統都不必來了,國民黨團立場就是這樣,來了就只是作秀,講完了就回去,他回去開記者會就好了,「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