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赴陸任職社區主任助理 陸委會:最高重罰50萬

行政大陸委員會。(圖/記者蔡浩祥攝)

記者蔡浩祥/臺北報導

廈門市海滄區政府23日發出增聘8位「社區主任助理公告,廣邀臺灣人才。對此,陸委會今(24日)發出聲明,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大陸基層行政組織,有關國人赴陸任職社區主任助理,內政部依法着手行政調查,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3條第2項規定,最高可罰10萬以上,50萬以下新臺幣

據悉,扣除年後離職8人,目前海滄區共有35位社區主任助理;內政部已發函至赴陸任職的臺籍社區主任助理,要求說明。

海滄區去年一口氣招聘35名臺胞社區主任助理,經陸委會等相關機關調查認定,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大陸基層行政組織,原則上構成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3條不得任職黨政軍職務規定 。

▲廈門市海滄區政府網站仍在23日發出增聘8位臺籍「社區主任助理」公告,向臺灣人才招手。(圖/海滄區人民政府網站)

陸委會表示,大陸始終採取軍事恫嚇外交脅迫及政治打壓等手段,逼迫臺灣政府及人民屈從其政治主張及意識形態,也從不放棄用武力統一臺灣。

爲維護國家安全、尊嚴及利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3條第2項明定,國人不得擔任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爲其成員

陸委會指出,國人擔任社區主任助理,業經相關機關會商,構成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3條第2項規定,主管機關內政部亦已依法進行行政調查,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浩祥攝)

有關罰則,陸委會表示,在充分斟酌當事人陳述內容及調查事證結果,並注意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等相關程序下,再認定個案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陸委會提醒,陸方繼續利誘招聘臺灣民衆參與基層治理工作威迫民衆屈從其政治主張及意識形態,破壞兩岸交流秩序,無助於兩岸關係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