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與海通證券擬議合併前須事先取得有權監管機構的同意或批准

9月23日,國泰君安在港交所公告,公司與海通證券擬議合併需提交雙方各自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並經有權監管機構批准後方可正式實施。正式宣佈該擬議合併前須事先取得有權監管機構的同意或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