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對原產於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繼續徵收反傾銷稅 實施期爲5年

財聯社6月21日電,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4年6月23日起,對原產於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爲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