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政被判刑怪羅淑蕾僞證害的 檢察官:羅說詞較合理
▲郭新政(右)控告羅淑蕾涉嫌僞證外,還找盛竹如拍攝一系列影片質疑羅淑蕾陷害李新。(圖爲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臺北市已故市議員李新的女友郭新政,不滿前立委羅淑蕾在法庭上作證內容,害她因珠寶詐騙案被判刑定讞,因此控告羅涉嫌僞證,但臺北地檢署調查後,19日以事證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羅淑蕾。
李新在2017年9月墜樓身亡後,郭新政除製作一系列「誰摔死了李新?」暗指羅淑蕾等人陷害李新,還告發羅淑蕾僞證、使用變造證據等罪。
▲羅淑蕾被控僞證案19日處分不起訴。(圖爲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郭新政認爲,羅淑蕾在臺北地院審理沈記珠寶小開詐騙案時做僞證,包括雙方當事人事先講好了贖回珠寶的金額,但羅卻說沒有講好等情節,害她因當初參與協調而成爲詐騙案被告,最後因僞造文書遭判刑定讞。
但是檢察官調查後認爲,羅在法庭上說內容都有相關依據,反而是郭無法舉證羅說得哪裡與事實不符,因此19日以證據不足等理由,先將羅淑蕾被控僞證部分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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