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綁票案 兄弟1羈押1收容
臺中市劉姓兄弟綁走國中學弟勒贖,昨天取贖款時被逮。21歲的綁匪哥哥今天遭收押,未成年的弟弟經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臺中檢警調查,21歲的劉姓男子與16歲的弟弟,5日下午開車綁走放學返家的國中三年級男學生,以電話向家屬勒贖新臺幣100萬元。
「湊不出更多的錢,是要叫我去搶嗎?」林童的爸爸向綁匪討價還價,雙方經過3、4通電話溝通,才協議以20萬元交贖,林父要求不能傷害肉票,劉男保證不傷害男童,雙方約定昨天下午在洲際棒球場附近交贖。
林童家屬向警方報案,檢警從綁匪犯案過程及勒贖態度,初步研判綁匪手法稚嫩,應是初次犯案。
林父出面交付贖金,警方派人到場埋伏,綁匪兄弟開車到場,由弟弟下車取贖金,哥哥控制男童行動,要求男童下車現身露臉後,看到位遠處的父親交出贖金,纔可離開。
警方發現肉票平安獲釋,立即趨前圍捕兄弟綁匪,現場搜出贖金、偷竊車牌等證物帶回偵辦。
檢警調查,劉男在屏東經營冷飲店,缺錢週轉;弟弟要付車貸缺錢,兩兄弟協商要綁走弟弟就讀國中的學弟林童勒贖,並規劃犯案手法細節。
兩兄弟向舅舅借車,哥哥在屏東地區偷竊車牌,換車牌後才動手擄人,以防狼噴霧氣攻擊林童,將他強行帶上車,並以林童的手機打電話給家屬勒贖。
綁徒兄弟以尼龍繩綁住林童雙手,期間並未施虐,還購買便當給林童吃,3人大部分時間待在車內林童埋怨腳麻,還帶他到大甲溪畔散步,弟弟因認識林童,全程戴口罩及帽子,且不太說話。林童直到歹徒被逮捕,才得知綁匪是認識的學長。
綁匪弟弟被逮帶回偵訊時,嚎啕大哭;綁匪哥哥指稱他一時糊塗才犯下重罪,悔不當初,希望讓他能交保。
臺中地檢署以綁匪哥哥涉嫌重罪、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將綁匪弟弟移送少年法庭。臺中地院裁定哥哥羈押,少年法庭裁定弟弟收容。10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