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籌組「聯合政府」的必要機制和進程(劉書彬)

爲避免明年再次出現2000至2008 年少數政府下藍綠惡鬥,總統候選人應該開始爲明年立委選舉結果極大可能出現三黨不過半新局,思考並提出因應對策。(鄧博仁攝)

民衆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日前針對臺灣憲政體制的沉痾──總統權責不符、政治權力行使無法反映社會多元勢力,提出「聯合政府」的藥方,在此投票日前三個月之際,具有將選民目光聚焦於此次公職選舉意義和政策議題之效果。

「聯合政府」並非是內閣制國家獨有的政府體制。綜觀各國政治,聯合政府之形成主要有兩個條件:一、憲政體制具備內閣制精神。我國爲半總統制。該制兼具總統制和內閣制特色,其中總統制特色就是總統直接民選;兼具的內閣制特色爲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倒閣和不信任投票的制度設計。也因爲後者,我國有可能出現聯合政府。

二、國會具有組閣實力的政黨(或政黨聯盟)有三個以上。例如:內閣制的德國目前是「紅綠燈」三黨政府、半總統制的法國目前是以復興黨(RE)爲主的政黨聯盟執政。對照臺灣,我國在2000年總統選舉後,國會在藍綠之外,有幾個小黨出現。2023年10月臺灣的民調顯示,明年立委選舉可能形成藍綠白三黨不過半局面,反映多元政治利益,因此也可能出現聯合政府的機會。

爲避免明年再次出現2000至2008 年少數政府下藍綠惡鬥,各界應該記取上次國民黨唐飛是以個人名義加入民進黨政府,無「黨對黨」的協商與政黨的合作支援經驗。在此呼籲總統候選人,應該開始爲明年立委選舉結果極大可能出現三黨不過半新局,思考並提出因應對策。

筆者長期研究德國「聯合政府」,依據臺灣的半總統制以及總統和立委選舉同日選舉的制度性因素,和目前的政黨現勢發展,提出政黨間籌組「聯合政府」的必要機制和進程建議,供主要政黨參考。

一、 新總統面對國會展現之臺灣社會多元利益,有必要將「聯合政府籌組」機制制度化。

二、選前聯合政府倡議,透過政黨辯論,確認合作政黨定位和是否合作。各國的聯合政府經驗均是以政黨的意識形態和政見親近度,和選後的政黨實力爲原則來協商討論。我國過去並無此經驗,所以向人民溝通倡議時,政黨們有必要先進行政策理念與方向的對話和辯論,讓選民理解:聯合政府是爲彙集最大政治能量謀求人民福祉的。此時共組聯合政府的政黨也確認自己的定位,確認可以合作之後,再進行後續實質的各項合作。

三、政黨合作內容包括:(一)選舉合作。有聯合競選政見(施政價值、目的、可合作之政策),以及正副總統、立委選舉(區域和不分區立委)的聯合推薦與競合。(二)未來政府人事分配原則。國家元首(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部會正副首長、國會和其他。(三)爭端(含倒閣危機)處理機制:集合總統府、執政黨們、行政院、立法院黨團之首長籌組「聯合政府協調委員會」,因應國內外突發危機等。(四)期中檢討機制與其他。

四、選前簽訂並公告「聯合政府意向書」之必要。將前述合作協商共識以「聯合政府意向書」形式簽訂後,公告全民訴求認同,爭取最多選票支持;並作爲選後共組聯合政府之談判基石。

五、選後總統勝選之組閣權啓動,協商簽訂並公告「聯合政府協議」。勝選之總統根據立委選舉結果政黨比例(或政黨席次比),組成「聯合政府籌組委員會」,根據「聯合政府意向書」進行組閣之政策方向、重點與時程、人事分配協商。獲共識後,簽訂「聯合政府協議」,公告於行政院官網,成爲新政府施政總綱奉行。

(作者爲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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