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社維法下的882位富察(沈迺訓)

臺灣出版社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日前赴陸探親,在上海失去聯繫,據傳被當地警方秘密拘捕。(本報資料照片)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赴陸的無故失蹤,最終被中共官方證實是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名遭到逮捕。「富察案」的爆發,不免受人議論中共政權是否過度壓迫其國人言論自由,其所衍生出的現行陸配註銷戶籍政策的妥適性,同樣關乎35萬陸配的人權保障。

但當綠營以「人權」、「言論自由」爲名,在「富察案」中對中共大加撻伐的同時,人民仍須小心上述人等是否因昧於反共抗中的意識形態,卻變相被執政黨所利用,用來掩蓋綠營執政下對於人權與言論自由踐踏的劣跡。

此議並非無的放矢,此前疫情爆發期間,防疫指揮中心的諸多爭議早已公諸於世。撇開備受爭議的購買疫苗進展緩慢導致人民生命權、健康權遭政府戕害的人權爭議不談,最爲人所詬病者,當屬防疫指揮中心被質疑高度行政濫權,竟大張《社會秩序維護法》法網,濫肆羅織違法事由大量檢查偵辦。

回顧當時,由於疫情惡化嚴重,加之諸多被質疑是來自於政府造成的防疫破口不斷爆開,嚴重威脅執政威信。當時警察機關「有意識地」興起一股風潮,大量以《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爲由,大量移送批判政治的言論案件。

據報載,僅2020年2月疫情開始到2022年5月底短短兩年三個月期間,檢察機關就受理了高達1629件假訊息案件,其中被告人數2011人,最終偵結起訴103人、緩起訴476人、不起訴882人。在偵結案件中,起訴比率約6%,不起訴則高達60%左右。顯見政府帶頭浪費司法資源,造成另一形式的言論自由迫害。

爾後防疫指揮中心再度以「假新聞」氾濫爲由,動輒公告違者處以自由刑及300萬罰金之刑責,藉此威嚇民衆不得轉傳。這是否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言論自由迫害,逼迫人民不得對政府任何防疫措施有不利的言論?同樣飽受質疑。

富察案最終會如何收場未得而知,仍盼中共當局謹慎處理該高度政治敏感度的個案,勿讓臺灣民衆徒增兩岸關係發展的不良疑慮。反觀臺灣當前政府僅爲鞏固執政,擅以高度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執法,嚴重限縮人民表達政治言論的民主權利,同樣不值得鼓勵。

看看富察,想想臺灣。或許誇稱臺灣是民主燈塔用來引導大陸的民主進程的說法早已過時,但如執政黨未能拿對付「中國」的嚴厲態度來嚴格要求自己對待人民者,實際上也只是種五十步笑一百步的假民主罷了。

奉勸執政黨應重拾馬政府時期推動將兩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初衷,及時充實民主人權的內涵,還臺灣人民一個真民主纔是正辦。

(作者爲自由撰稿者)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