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擬出臺12條措施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關於徵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就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擬出臺的12條支持措施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羣衆有相關意見、建議可在1月20日前反饋至省住建廳。

《意見》共有12條主要措施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包括鼓勵一體化招標,確定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社會資本方;社會資本方可通過招標或競爭性談判選擇養老、托育、家政、便民等專業服務企業投資改造或經營配套設施,提供專業服務。

同時明確各市縣(區)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充分做好羣衆宣傳發動工作,提前明確相關收益權歸屬,將項目預期產生的收益用於投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運營維護和還款支出,爲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創造條件。

《意見》還鼓勵統籌城鎮老舊小區範圍內環衛、市政維護、綠化管養等城市公共服務,以及改造後形成的停車位、充電樁、廣告位、增建臨時建築等經營業態,在不違反規劃且徵得利害關係人同意的前提下,可用於平衡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收益。

此外,《意見》還提出在金融上爲社會資本進入老舊小區提供支撐,對進入老舊小區經營的社會資本給予在稅收上的優惠。按照規定的標準配建養老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提供養老托育服務的機構,可申請執行居民生活類水電氣價格。同時簡化社會資本參與的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在申請水電氣供應等方面的審批流程。

《意見》內未涵蓋的,如國家和省級層面有更優惠的政策,按更優惠政策執行。(孫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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