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上尉「摩鐵激戰」督察美嬌妻 還溜回家過夜!最終結局曝光

李姓督察控訴,同單位的上尉學弟挑撥夫妻關係,竟對妻子展開熱烈追求。(圖:shutterstock/達志)

於海巡署任職督察一職的李姓男子,前年發現妻子出軌同單位的上尉學弟,一怒之下向分署長揭發上尉犯行,全案因此曝光。法院一審,判賠上尉須賠償38萬元;上尉不服上訴,但遭到法官駁回,仍維持原判決,全案確定。

李姓督察控訴,他與妻子趙女於2016年結婚,婚後6年間育有1子1女,生活本稱得上幸福圓滿。不料,同於海巡署一起工作的上尉學弟2021年結識妻子後,卻挑撥夫妻關係,不僅展開熱烈追求,竟還在租屋處至少發生3次性行爲,甚至留宿家中,導致他精神飽受極大痛苦。

面對李男質問,妻子起初辯解,稱她慘遭上尉性侵,並提起告訴,但經檢方偵查後予以不起訴。時隔不久,李男向分署長信箱舉報上尉犯行,上尉爲了讓他不再追究,於是寫下悔過書,以此表達自己的歉意。不過李男仍無法容忍妻子出軌上尉,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

橋頭地院審理,妻子坦承確實上尉向丈夫寫下悔過書後,也曾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都出軌了,身體已經不重要了。」法官指出,上尉於內部調查時對犯行坦誠不諱,且二人說辭大致相符,堪以採信,因此判賠38萬元。

上尉不服上訴,改口稱他當時簽下悔過書,僅僅迫於壓力、爲了讓李男不再追究之下所爲的不實言論,並極力否認曾與趙女發生性行爲。

橋院合議庭主張,審視趙女過去的供稱及內部訪談,另衡酌雙方協調時,上尉的母親也陪同前往,有在場人證,且若爲不實指控,一般會極力抗辯,但反觀上尉始終違背常理,認爲悔過書內容爲真,侵害配偶權屬實,判賠38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