慾望公車行動摩鐵!司機偷情人妻老師激戰26回 綠帽警察夫怒告
▲新北一名公車司機與幼稚園人妻出軌,以不用付車資開始攀談、偷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有對夫妻結婚17年育2子,夫妻鶼鰈情深,丈夫擔任警察時常加班到晚上10點才返家休息,原本任職幼教的妻子晚上6點至7點就會回家,卻突然時常晚歸,使丈夫心生有異並開始注意妻子行蹤。某天幼子在玩妻子手機,並拿着手機遊戲想與他分享,卻發現妻子手機相簿有不明男子以及妻子裸露上半身性感照甚至後製並加註「我是老婆」,但丈夫卻未收到,才知道妻子已出軌。
人夫主張,2019年2月9日發現妻子小言(化名)於住家搭乘公車,一直搭到蘆洲總站都沒下車,發現小言竟與公車駕駛阿進(化名)就在公車上親吻、擁抱等親密舉動,隨後阿進騎着摩托車離開。人夫見到妻子竟讓他戴綠帽,氣得報警處理,前往摩鐵抓姦時,更當場看見小言與阿進衣衫不整「辦事中」,此由新北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
經調查發現,小言與阿進曾在新北多處汽車旅館愛的足跡甚至遍佈到臺南,魚水之歡多達26次。根據小言與阿進的LINE對話紀錄內容發現,阿進曾經問過小言是否願意放下有錢生活和他一起結婚,並表示願意等小言。種種證據顯示阿進明知小言是有夫之婦,但他卻也隱瞞自己是已婚身分和小言互述情感甚至論及婚嫁等曖昧言詞。
法官認爲,這樣行爲不僅破壞人夫與小言婚姻圓滿狀態而且故意以違背善良風俗方法侵害人夫配偶權,對此依通姦罪判阿銘1年6個月。
▲人妻與小王從北到南偷情共26次,阿進還會打卡留下紀錄。(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不過人夫表示,阿進於偷情時在Google帳戶中創立「丁胖胖」使用者名稱,將自己和小言共同前往的餐廳還有汽車旅館一一打卡甚至評分,而且在「嘉年華汽車旅館」評分中甚至還有放上小言的衣服、鞋子、包包、內衣照片等等,倘若認識他或小言的人知道瀏覽這公開照片,就會知道小妍與丁胖胖到這旅館與人共宿!人夫知道阿進將小言的私密照片分享給同事和公開上傳而感到身心俱疲,時常夜不能寐,受有莫大精神上之痛苦,於是人夫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請求小王阿進應給付1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人夫除了向阿進提出賠償也對臺北客運公司提告,認爲公司未善盡督導管理之責任,讓擔任公車司機的阿進想追求女子不用刷卡坐車藉以博取要追求女子的好感,進而接近聊天,之後再約出去見面,明顯公器私用背信於臺北客運公司,且違背政府補助客運公司票價補助的美意。
對此阿進抗辯,因爲人夫時常加班、作息不正常,無法幫忙家務及照顧小孩,雙方感情失和、嫌隙已久,小言本來就想離婚,認識他之後,更想離婚後跟他結婚,但因顧慮到小孩,所以小言請阿進等她,從對話當中小言確實提過「你真的有想要我,成爲你的老婆的念頭嗎?」,阿進表示他確實有不當逾矩行爲,對人夫和自己家庭抱歉,但若不是人夫沒有善盡人夫責任,他也不會和小言發生婚外情,對此小言也有過失,應該按照比例分擔人夫賠償金額。
▼阿進承認有和小言發生婚外情,並指責是人夫沒有做好丈夫責任。(圖/取自pakutaso)
無辜受害的臺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則表示,阿進與小言通姦地點並非臺北客運公司所屬之場站或臺北客運公司所屬之公車內,應屬個人行爲,與臺北客運公司無關。阿進與小言是以訊息及相約出遊,並非於職務時間發生,同屬個人行爲。
對此法官查明後認定臺北客運公司交付阿進駕駛大客車運送旅客的職務並無關連,已經超出公司指揮監督的範圍,屬於阿進的私人行爲,故任臺北客運公司不須判賠給人夫;至於阿進應給付60萬元精神賠償給人夫爲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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