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蟬效應 招攬赴陸旅遊 列5犯罪樣態
檢察總長邢泰釗25日召開「中央淨化選風聯繫會報」,對於招攬赴陸旅遊妨害選舉列出5種犯罪樣態。(最高檢提供/陳志賢臺北傳真)
2024年總統及立委選舉迫近,全國檢調選前加大力道以《反滲透法》查辦「招攬赴陸旅遊」、「假民調」案件,引發寒蟬效應批評。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召開「中央淨化選風聯繫會報」,對招攬赴陸旅遊妨害選舉列出交通、食宿費用不相當對價等5種犯罪樣態,並要求全國檢察官偵辦聲押時,須強調案件屬「矚目案件」;且一旦聲押失敗,須馬上聲請抗告,讓法院即時處理。
對此,國民黨立委痛批,檢察總長在選前10幾天如此下令,確實會引發更嚴重的寒蟬效應,呼籲包含邢泰釗在內,檢調單位都應該平常心面對類似案件,要一視同仁,否則會不會讓人也感覺是另一種表態?
邢泰釗25日邀集內政部、中選會與檢調廉首長、學者舉行中央淨化選風聯繫會報。會中,最高檢提出「選舉期間村裡長等公職人員赴陸接受招待所涉法律問題研析意見」,對招攬赴陸旅遊,列出5項犯罪行爲態樣,前4項都構成反滲透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5項犯罪態樣包括:
1.招攬里長、親友赴陸旅遊,且交通、食宿費用爲不相當對價,並向團員要求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最重可判刑10年。
2.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招攬里長、親友赴陸旅遊,且交通、食宿費用爲不相當之對價,並向團員要求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最重可判刑15年。
3.招攬者或受招待者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公開演講或署名推薦候選人、爲候選人站臺或亮相造勢、召開記者會、印發、張貼宣傳品或豎立標語、看板,利用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爲宣傳,最重可判5年徒刑。
4.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而再轉指示、委託或資助他人爲選舉宣傳、助選等行爲,最重可判5年徒刑。
5.受邀前往大陸旅遊、參訪,交通、食宿費用爲不相當對價,並許以不行使其投票權或爲一定之行使者,涉刑法投票行賄罪,最重可處3年徒刑。
另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製作「假民調」,涉反滲透法、選罷法,最重可判刑7年6月。
至於村裡長赴陸接受招待,返臺後辦理活動邀請候選人在場演講,大家喊「凍蒜」後候選人即離去,是否構成「拜票」或「支持、造勢」態樣,則由承辦檢察官綜合參酌卷內資料,並依一般生活經驗認定。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認爲,包含邢泰釗在內,檢調單位都應該平常心面對類似案件,要一視同仁,而不是讓人覺得有刻意、針對性的感覺,且若特別註記,是否也違反了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邢泰釗身爲最高司法人員,應該要有所檢討。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抨擊民進黨執政之下,檢調好像變成是看顏色辦事,呼籲選舉只剩10幾天,司法本應超然獨立,並要保持公正,檢調切勿偏頗,否則國人會失去信任,期盼政黨輪替的決心也會更加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