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實中小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基礎
中小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一直備受關注。“從全國範圍來看,中小金融機構總體經營穩健,經營指標和監管指標也都處於健康合理區間。中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13%,撥備覆蓋率155%;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無論是綜合償付能力還是核心償付能力,也都在監管比例之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肖遠企在國新辦舉行的“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上介紹。
當前,我國已形成多層次、廣覆蓋、差異化的大中小微型銀行合理分工的多層次銀行金融體系。截至6月末,全國共有中小銀行(包括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村鎮銀行)3830家,資產是115萬億元,佔整個銀行業總資產的28%;貸款餘額62萬億元,有將近80%投向了小微企業和“三農”領域。中小保險公司有163家,總資產9.7萬億元,佔保險業總資產的30%。
中小金融機構與大型銀行分工不同。作爲金融體系的“毛細血管”,中小金融機構在服務“三農”、基層、中小微企業等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爲了更好服務“三農”,浙江農商銀行系統轄內永康農商銀行對經濟薄弱村、農房改造村等開展批量授信,目前累計發放“美麗家園”貸款33.42億元,“強村貸”6.2億元;在做強農村普惠工程中,實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普惠授信100%覆蓋。
專家表示,中小金融機構大多體量較小,所從事的金融業務定位於滿足基層區域融資需求,中小金融機構需要堅守定位,專注主業,立足本地,迴歸本源,服務當地、服務小微企業、服務城鄉居民。“中小金融機構要腳踏實地,穩中求進,不要超出自身能力和自身資源稟賦,盲目追求過快的速度、過大的規模、過於複雜的業務。要重點服務小微企業,服務‘三農’,服務鄉村振興,服務社區,服務本地。”肖遠企說。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研究員謝玲紅表示,中小金融機構要加快金融創新力度。瞄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針對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開展服務建檔,提供精準支持。不斷豐富農村金融產品體系,降低農村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難度。進一步解決涉農企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推動涉農企業、小微企業實現穩健發展。爲進一步提高小微企業融資可得性與便利性,浙江農商聯合銀行轄內龍港農商銀行鍼對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資金需求特點,通過網格營銷,數據畫像,實現精準營銷,開發“小微快貸”“稅銀貸”“普惠小微共富貸”等特色產品,服務小微企業全生命週期融資需求。
推動中小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中小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架構。“要特別加強行爲監管。重點對主要股東的行爲加強監管,嚴防大股東操縱、凌駕於中小金融機構之上。不管大股東還是小股東,都要支持金融機構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公司治理制度要求來決策。”肖遠起說。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首席專家曾剛表示,需要建立健全中小銀行的公司治理架構和權力約束機制,加強對董事會和管理層履職的監管與監督,提升決策的科學性和執行力,以形成政府、股東、銀行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良性互動的治理機制。 (經濟日報記者 彭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