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時3年無果,中核與蓋茨的第四代核電行波堆合作告吹
(原標題:耗時三年無果,中核與比爾·蓋茨的第四代核電行波堆合作告吹)
記者 |江帆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中國核工業集團(下稱中核集團)暫停了其在第四代核電行波堆技術上的嘗試。
8月21日,中核集團下屬上市公司中國核電(601985.SH)發佈公告稱,根據美國政府的要求,美國泰拉能源有限公司(下稱泰拉能源)單方終止了行波堆技術合作,中國核電決定解散並註銷相關公司。
中國核電認爲,中美合作開發該技術並推進項目落地的合作基礎已經喪失,中核行波堆投資(天津)有限公司(下稱行波堆投資公司)、及中核河北核電有限公司(下稱行波堆項目公司)的設立目的已無法實現。
行波堆投資公司及行波堆項目公司的註冊資本分別爲7.5億元、10億元,均成立於2017年9月。股東方均爲中國核電、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下稱國家能源)、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四方持股比例分別爲50%、30%、10%和10%。
行波堆(Traveling Wave Reactor,TWR),是一種滿足四代核能技術要求和安全標準的金屬燃料鈉冷快堆,被列爲第四代核電技術。與其他核電技術相比,它具有高效利用鈾資源、減少乏燃料卸出量等優勢,可以在貧鈾條件下運行數十年,產生的廢料遠少於常規反應堆。
2017年11月,行波堆投資公司與泰拉能源全資子公司各出資一半,設立了環球創新核能技術有限公司,擬合作開發行波堆技術並推進行波堆項目。
2006年,比爾·蓋茨參與投資創立了核能公司泰拉能源,並出任董事長一職。該公司致力於將行波堆技術應用到核電站中。
比爾·蓋茨希望將行波堆的首個示範堆建設在中國。爲此,他多次來中國,曾密切和中核集團和中國神華集團(現國家能源)接觸。
2009年11月5日,比爾·蓋茨來到中核集團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瞭解中國實驗快堆情況,並與中核集團進行技術交流。
2011年,受國家能源局委託,中核集團與泰拉能源開展商務與技術交流合作;2013年,中美簽署了中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協定項下的執行安排;2015年,比爾·蓋茨以泰拉能源董事長的身份拜訪了中核集團及神華集團。
神華集團原董事長張玉卓曾表示,神華願意與中核集團、泰拉能源在覈能領域展深入合作,促進三方的共同發展。神華集團作爲大型綜合能源企業,有着規模、資金及工程建設能力優勢,中核具有技術優勢,三方的合作大有可爲。
2017年3月,比爾·蓋茨在北京會見了中核集團時任董事長王壽君,泰拉能源與中核集團簽署了合作文件;7月,王壽君率團訪問美國,又與比爾·蓋茨舉行了會談,共同推動行波堆項目。
王壽君表示,雙方已就成立合資事宜開展長期討論,已商定初步計劃,讓行波堆合作早日出結果。
據《科技日報》2018年3月報道,按照行波堆技術開發路線,2020年代中期將完成行波堆30萬千瓦示範堆的設計與建設,開發金屬燃料本地化生產線,實施商業化市場推廣;2030年左右,完成60萬千瓦行波堆開發與建設;2030年代中期,完成120萬千瓦行波堆開發與建設,實施商業化市場推廣。
中核集團與泰拉能源的合作未等到有成果落地。
中國核電公告稱,行波堆投資公司、行波堆項目公司尚未開展實際經營,本次解散、註銷子公司對其整體業務的發展和生產經營不會產生實質性影響。
今年上半年,中國核電實現營收約232億元,同比增長6%;歸屬淨利潤約30億元,同比增長15%。
目前,中國核電在運核電機組21臺,裝機容量1911.2萬千瓦;在建核電機組5臺,裝機容量577萬千瓦;在運非核清潔能源裝機179.84萬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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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因美國政府限制,蓋茨旗下核能企業放棄與中核合作
微軟聯合創始人比爾·蓋茨(Bill Gates)創辦的核項目公司泰拉能源(TerraPower)因美國政府新規而放棄了與中國國企的合作項目。
據悉,泰拉能源是一家核能企業,由蓋茨擔任董事長。但該公司管理人士對《華爾街日報》表示,在美國限制的背景下,其合作項目遇到了障礙,不得不放棄公司與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的既定協議,正在爲其技術的早期試驗尋找新的合作伙伴。
泰拉能源於2017年與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達成協議,將在北京以南建造一座實驗性的核反應堆。但蓋茨在上週晚些時候發表的一篇文章中寫道,面對美國的新限制,泰拉能源不太可能執行其計劃。
該公司高管對《華爾街日報》表示,該公司目前不確定將與哪個國家合作進行技術試驗。該技術旨在將貧鈾用作核反應堆燃料,以提高安全性和降低成本。
“我們正在進行重組,”泰拉能源首席執行官克里斯·萊維斯克(Chris Levesque)在接受採訪時說。“也許我們能找到另一個合作伙伴。”
美國能源部去年10月份宣佈實施新的限制,它認爲美國製造的技術具有相當重要的戰略地位。
蓋茨是泰拉能源的聯合創始人。他在文章中說,美國目前的監管過於嚴格,不允許在國內建造反應堆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