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院退休教師侵權學生作品”案後續:教師以名譽權被侵害爲由反訴
7月10日,羊城晚報記者從“湖北美院退休教師侵權學生雕塑作品”一案當事人陳亮處獲悉,涉事退休副教授黃勇以個人名譽被損害爲由向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前,陳亮曾公開舉報黃勇抄襲其雕塑作品,並先後向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和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均獲勝訴。
陳亮向記者提供了武漢中院的二審判決書。判決書顯示,二審駁回原被告雙方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即被告黃勇被判侵權,應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侵權行爲,銷燬相關侵權作品《春》,並於30日內在報紙、微信朋友圈、抖音上向原告陳亮公開道歉,且須支付10萬元賠償金。
陳亮表示,今年4月二審判決至今,黃勇僅支付了10萬元賠償金,並未銷燬侵權作品,也未向其公開道歉。
2023年2月,陳亮在網絡平臺公開舉報黃勇侵權、盜用其課堂習作,經媒體報道後,引發社會關注。黃勇在接受採訪時所說的,“動了一刀也是新作品,跟陳亮的不是同一件”等言論,曾引起廣泛爭議。
據媒體報道,黃勇對武漢中院的終審判決提起抗訴。黃勇認爲,武漢中院的判決在三個方面存在問題:“第一、陳亮沒有權利申訴我,他作品的所有權屬於學校;第二、法院以作品的相似性判我侵權,這是錯誤的,因爲學校的寫生課是一個很正常和普通的課,寫生課堂出來的作業一定是相似的,這種相似性是合理合法的;第三、法律忽視了有利於我的主張,而且忽視了陳亮承認我參與了課堂習作創意的事實。”
黃勇還以個人名譽被侵害爲由反訴陳亮。在《民事起訴狀》中,黃勇指控陳亮惡意在網絡曝光他的個人信息,使他遭受了嚴重的網絡暴力,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嚴重損害了他的名譽。
對此,陳亮迴應稱,自己只是針對黃勇侵權雕塑作品一事進行舉報,並未有任何誹謗、造謠相關言論,“我並不是在說一件無中生有的事情,相信法院最終會作出公正的判決。”
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傳票顯示,黃勇訴陳亮名譽權糾紛一案,將於7月17日開庭審理,陳亮稱已做好應訴準備。
文|記者 王雋傑圖|受訪者供圖